近日,興業法院接連收到案件當事人的錦旗。小小一面錦旗之上,雖然寥寥數語,卻飽含著群眾對法院執行工作的充分肯定。
終本案件重新達成執行和解
2016年,吳某醉酒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與同樣醉酒駕駛摩托車的龐某相撞,造成龐某當場死亡,交通管理部門認定此次事故中龐某承擔主要責任、吳某承擔次要責任,后經法院判決,吳某應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16萬余元給龐某的法定繼承人。
判決生效后,吳某認為龐某系主要責任方,一直怠于履行判決義務。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執行法官曾組織雙方當事人到法院協商和解,申請執行人一方因沉浸于失去親人的悲傷中無法接受被執行人的分期賠付,而被執行人吳某名下沒有足以清償的財產,雙方訴求的偏差使該案陷入執行僵局,該案以終本方式結案,此后長時間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近日,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及法院調查,吳某長期有經營貨車運輸及其他收入渠道,但其名下銀行賬戶查不出流水記錄,法官初步判斷其有拒執嫌疑。案件恢復執行后,由于被執行人利用其他方式導致法院無法對其微信支付賬戶進行凍結,執行法官凍結了吳某名下其他銀行賬戶及網絡支付賬戶,但吳某一直未對此作出反應。法院經拘傳吳某后,發現其微信零錢流水每個月超過四萬元,吳某利用該漏洞逃避執行,已構成拒執。法官向其釋明拒執的嚴重后果后,吳某隨即進行積極籌款。
最終雙方當事人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達成了吳某分兩期履行完畢的協議。申請執行人在拿到第一筆執行款后,為表達感謝,給興業縣法院執行團隊送來了一面錦旗。
執行和解促成當事人一次履行完畢逾91萬
4月29日,在馮某與寧某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案中,興業縣法院經過調解促成馮某向寧某一次性履行金額91萬元。近日,寧某為感謝執行干警所做出的努力,向興業縣法院贈送了一面印有“公正執法 為民服務”的錦旗。
這兩面錦旗,不僅見證了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認可與贊賞,更體現了他們對公平正義的渴望與期盼,更是法院干警履行職責、維護公平正義的強大動力。民有所呼,法有所應,興業縣法院將始終堅守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理念,全面提升工作質效,全力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文字 | 黃燕麗
圖片 | 馬 壯
編輯 | 倪偉朝
審核 | 何 挺
興業法院新媒體團隊出品
興業法院
講好法院故事
傳播法院聲音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