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李凱馨“辱罵中國人”的錄音引發眾怒,但現在最新的進展是——錄音是剪的,是假的!
她報警后,警方正式立案,涉事人員被傳喚到案,并承認錄音是人為剪輯、合成拼接。李還提供了報警回執來證實整件事。
從司法實務說起
錄音當然可以作為證據,但必須經過真實性鑒定,核心要點是——原始載體。
作為律師,我們經常碰到的是訴訟中,一方提交了給錄音證據,證明對方承認了某個關鍵法律事實,而另一方咬著不承認,這個時候就由提交錄音證據的一方申請做聲紋及音頻完整性的司法鑒定。
提交錄音的那一方,必須提供原始錄音載體,比如錄音的手機、錄音筆等。
法院就會委托第三方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它會查看元數據(時間戳、設備型號、文件改動記錄)和音頻波形,檢測有沒有“剪輯跳段”或“拼接痕跡”。
成本不高,20分鐘以內的錄音,鑒定費用大概2000元左右。
法律角度上
這次不是通過鑒定錄音的真偽,而是涉案人員被警方傳喚到公安機關接受審訊后,自認錄音惡意剪輯、合成的。
因為事件的惡劣程度,李凱馨完全可以提起刑事自訴,追究誹謗者的法律責任,讓法院還她一個清白。
涉案人自述背后原因
發布偽造錄音的那位,是前助理,與藝人公司存在勞務糾紛。
如果真有拖欠報酬、解約不公,那應當依法通過勞動仲裁或訴訟維權,而不是靠造謠發泄。
一段剪輯音頻,可以毀掉一個人的名譽,如果案情確實如此,也暴露出公眾的輕信與情緒綁架。愿法律成為真相的保護傘,別讓網絡謠言,變成無形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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