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凱馨事件有后續了。5月21日,李凱馨前助理@魚了個鯨_發布澄清聲明,表示李凱馨“辱罵國人”錄音是自己惡意剪輯、合成、捏造,“現特做出澄清并對李凱馨鄭重致歉,本人已深刻認識錯誤,在此鄭重承諾永不再犯”。
李凱馨工作室轉發:“經警方調查確認,所謂“李凱馨錄音事件”系前工作人員(助理)因個人糾紛惡意造謠,該行為及由此引發的相關言論嚴重侵害李凱馨女士合法權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李凱馨也發文表示關于近期網絡流傳的不實錄音,自己已向警方報案并全程配合調查,就相關情況做出正式說明。
隨后,李凱馨工作室公布報案過程:本工作室已于5月12日23:00 針對網絡謠言案件前往公安機關報案,李凱馨本人于5月12日23:00配合警方調查至13日凌晨 5:00。涉案人員于5月13日凌晨被警方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審訊至下午 15:00。經警方告知,涉案人員承認網傳音頻是經過人為剪輯、合成而成。5月13日16:00 李凱馨團隊收到公安機關通知,取回受案回執單。5月15日11:00 李凱馨團隊在新加坡大使館與工作人員見面溝通案件相關事宜。我方將持續通過法律途徑堅決維護李凱馨女士合法權益, 請網友們不要信謠傳謠,立即停止傳播不實信息的行為。網絡非法外之地,希望大家能共同守護清朗網絡空間。
由于回執上打了馬賽克,無法核實是哪個派出所出具的回執。網友表示,既然已經報警,應該出具警方通報而不是受案回執,前者更能服眾。
采訪中,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師事務所魏增律師告訴記者,受案回執是被處理過的圖像,信息不完整。且即便信息完整,也需要向辦案機關核實其真偽,無法通過網絡或者其他方式直接辨別真偽。
假如受案回執為真,也僅表明有報案事實的存在,而不是表明李某主張的事實得到官方的確認。而如果受案回執為假,制作假受案回執的行為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
至于回執上名字為拼音引發質疑,魏增表示,“有這個可能性。因為李某是外籍人士,外籍人士一般會使用其護照上的名字。如果李某護照上是寫的拼音,那么這個受案回執上姓名寫法是沒有問題的。”
事實是真如李某工作室描述,還是找工作人員背鍋,或者另有其他隱情,還有待公安機關的進一步調查。
如果真的是工作人員為了報復而合成李某聲音惡意制造新聞事件,則該行為可能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權(我國對聲音比照肖像進行保護),同時造成李某經濟損失的,李某可以就經濟損失要求賠償,并要求工作人員賠償精神損失。
如果錄音為真,是有人找工作人員背鍋,則李某的行為當然是不當言論,而出來背鍋的工作人員及策劃、領導、實施背鍋行為的人則可能構成妨害司法,嚴重的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此前,李凱馨前助理曾曝光一段錄音,其中李凱馨被指稱“來華僅為賺錢”等,包含疑似貶損中國觀眾的內容,引發熱議。事件發酵后,其參演的《赴山海》劇組刪除李凱馨相關宣傳內容,其鏡頭被大量刪減,劇集官宣文案中名字消失。
盡管《赴山海》、劇組迅速刪除李凱馨的所有宣傳物料,甚至重剪了預告片,但李凱馨作為女二號,其戲份不僅多于女主娜扎,與成毅的CP線更是劇情的核心。該劇后期是否能播出牽動粉絲的心。
公開資料顯示,李凱馨出生于1999年10月12日,新加坡籍華裔影視女演員、歌手,曾主演過電影和電視劇《倩女幽魂:人間情》《暖暖,請多指教》《橘子汽水》《赴山海》等。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楠
校對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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