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2日下午,59歲的保潔員許望青在深圳龍華長江中心大廈A區的21樓電梯附近擦拭灰塵時,突然暈倒吐血,因搶救無效死亡,被認定為“猝死”。
因為一份缺失的勞動合同,許望青去世后,家屬為其申請勞動仲裁和工傷認定時屢屢受阻。其每月3000多元工資流水中,還出現了四家不同的匯款公司,讓家屬在向相關部門確定勞動關系主體時舉步維艱。
家屬稱,當時許望青入職時與公司簽了勞動合同,但那份勞動合同被公司拿走了未退還,只發了沒有蓋章的入職表。目前唯一訴求是讓公司退還勞動合同,才能推進下一步的認定,但公司派出的調解人員對勞動合同一問三不知。
公司是否存在扣留勞動合同不給家屬申報工傷的情況?據澎湃新聞報道,該公司人事部費經理對此表示否認,并表示將與家屬進一步溝通,其他暫時不方便透露。死者家屬21日下午稱,涉事公司已表示將考慮家屬訴求,不日將退還許望青的勞動合同。
死者家屬:
其生前沒有其他病史
家屬介紹,許望青是1966年生人,老家在湖南邵陽。許望青兒子許先生介紹,2024年3月,他們在商場看到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運營集團有限公司(下簡稱深圳玉禾田公司)的招聘啟事,海報稱“該公司是一家大型的正規化、專業化清潔公司,項目覆蓋全國,因公司業務發展,向社會招聘保潔員多名”。
▲該公司的招聘啟事
海報上,公司還特地備注是公司直招,非中介,報名即安排工作,工資3099元每月,工作8小時,每月休息4天。之后,許先生帶著父親去面試,成功應聘。“意外發生前幾天,我父親還說想一直在這家公司干下去,每天早上都設了很多個鬧鐘叫自己起床。”許先生說。
每天,該公司主管會在群中發布工作安排。家屬提供的一份名為“玉和田內部群”的聊天記錄顯示,以5月5日和6日為例,這兩日許望青負責B1樓衛生及上午的垃圾清運,18、19、20、21樓客梯廳及兩邊消防樓梯衛生。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下午3時至晚上7時。此外,許望青還負責全場的垃圾清運,工作時間為下午2時至晚上10時。
▲工作中的許望青
許望青兒媳劉女士告訴紅星新聞,5月5日和5月6日這兩天,家公每天的工作時長都較長,因為五一假期后寫字樓的垃圾清理任務較多,平時是8小時工作制。家公雖然工資不高,但他因為能進大公司上班,在大廈寫字樓中干活,經常透露出對這份工作的滿意和自豪,“對于本職工作,也是用心做好,老實憨厚,不懂得靈活變通。”
2025年5月12日下午3時許,許望青在負責的轄區大廈A區的21樓電梯附近擦拭灰塵時,突然暈倒吐血。15時38分,120救護人員趕到,發現他已無意識,且無呼吸和脈搏。通過心肺復蘇、氣管插管、藥物注射等一系列搶救,救護人員最終于16時18分確認許望青因無生命體征搶救無效死亡。
事發后,家屬查詢了監控視頻,發現事發前幾秒許望青還在擦拭電梯上下按鍵的灰塵,及附近玻璃門,“擦的時候他還是很有力氣的,之后就倒下了。監控后面只能看到反光的一角,人躺在地上。”劉女士介紹。
深圳市龍華區公安司法鑒定中心5月15日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顯示,許望青死亡原因為“猝死”。家屬介紹,據他們了解,死者生前沒有其他病史,唯一的不適是5月初有點咳嗽。
▲許望青的死亡證明
家屬稱因勞動合同缺失
無法被認定為工傷
劉女士稱,意外發生后,一直都是幾名自稱深圳玉禾田公司人事部的工作人員與他們對接。第一次調解時,對方稱給30萬賠償金,家屬拒絕。第二次調解是5月19日下午在當地街道辦,雙方對調解金額未達成一致。家屬稱,他們目前不想談賠償,唯一訴求就是公司能退回老人的勞動合同。
▲許望青的工牌
家屬堅持的原因是因為5月19日,他們在為許望青申請工傷認定時因缺少文件受阻。深圳市工傷認定申請指引告知書顯示,關于許望青的工傷認定申請人社局已備案,但還需提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人社部門告知他們,需要勞動合同或工資流水二選一,才能證明勞動關系,“當時許望青入職時,公司未發放勞動合同,只發了沒有蓋章的入職表,現在我們的訴求就是讓公司退還勞動合同,才能推進下一步的認定,但公司派出的調解人員對勞動合同一問三不知。”
▲許望青的入職表
勞動關系主體存疑:
一份工作牽涉四家公司
讓家屬疑惑的是,直至許望青去世,他們才發現工資流水的打款戶名不是深圳玉禾田公司,而是三家從沒聽過的公司,匯款時也未備注“工資”二字。家屬調取的工資流水中,2024年5、6月份發放工資的戶名為深圳市無憂才智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共青城分公司,此后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發放工資的戶名為深圳瀛潤綜合服務有限公司岳西分公司。
▲許望青的工資流水
2025年4月,匯款戶名又變為岳西瀛潤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除最后一個月為3574元外,其每月收到的轉賬金額均為3094元。
紅星新聞搜索發現,第二家公司深圳瀛潤綜合服務有限公司岳西分公司為深圳瀛潤綜合服務有限公司子公司,而后者又由深圳玉禾田公司百分百持股。第三家岳西瀛潤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同樣為深圳玉禾田公司百分百持股的孫公司。
劉女士稱,由于不知道勞動關系主體,除工傷認定申請,他們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也都遇阻,“不知道應該找誰。”當時負責招聘的主管邱某某和許望青兒子電話回憶,他記得許望青是和玉禾田公司簽署了入職合同,“每一個入職員工都會簽入職合同,都簽過,可以去玉禾田公司調一下,都留存有底。“邱某某回憶,當時他也沒拿自己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因此并不知道合同上準確的公司主體名稱。
死者家屬:
公司稱不日將退還勞動合同
許望青去世前的公司主管任某某告訴記者,她雖然是許望青主管,但是這件事情是公司處理,不是她在處理。“他是跟公司簽(勞動合同),又不是和我個人簽。談及許望青猝死一事,任某某稱:“他應該(本身)是有病的。”
就勞動關系及合同一事,5月21日上午,紅星新聞致電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運營集團有限公司人事部,接線人員表示后續會由專人回應此事,截至發稿記者未獲回復。下午,劉女士告訴記者,自稱玉和田公司人事部門的工作人員給她致電,稱公司將與股東商議如何調解此事,并將考慮家屬訴求,不日將退還許望青老人的勞動合同。
紅星新聞記者 蔡曉儀
編輯 包程立 責編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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