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帖表示,某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文至工作單位,要求單位督促未繳納物業費人員盡快繳納物業費。5月19日下午,九派新聞以業主身份聯系到某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人員表示,該項工作已經暫停擱置,且已給相關單位打過電話。
(九派新聞)
從本質上來說,物業管理是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基于合同而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物業費的繳納,是業主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履行的義務,屬于典型的民事行為范疇。在這一過程中,當出現物業費繳納糾紛時,物業公司應當通過合法合理的途徑來解決,比如與業主友好協商、依據合同約定進行調解,或者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等方式來維護自身權益。
而作為行政機關的住建局,其主要職責應當聚焦于對物業管理行業進行規范和監督,保障物業服務市場的有序運行,監督物業公司是否依法依規提供服務,保障業主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非直接介入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民事糾紛,充當物業公司的“催款員”。
住建局發公函幫物業公司催收物業費的行為,顯然是對行政權力的錯誤運用,這實際上是在利用行政權力的威懾力,強迫業主履行本應基于平等自愿原則履行的民事義務,破壞了公平與平等。此外,住建局的這一行為還可能帶來一系列負面的社會影響。它損害了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和形象。此番“越界”行為,讓公眾對政府部門的依法行政能力產生質疑。
從更深層次來看,住建局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行為,或許與部分行政人員法治意識淡薄、權力邊界認知模糊有關。在一些人眼中,行政權力似乎無所不能,可以隨意干預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忽視了權力行使必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基本原則。同時,也暴露出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機制存在漏洞,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這種不當的行政行為。
為了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首先需要加強對行政人員的法治教育和培訓,提升他們的法律素養和依法行政意識,讓每一位行政人員都深刻認識到權力的邊界所在,明確哪些事情該做,哪些事情不該做。其次,要進一步完善行政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機制,加強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的協同作用,暢通公眾監督渠道,讓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一旦發現行政權力越界行為,必須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絕不姑息遷就。
總之,行政權力再大,也不能逾越法律和制度的紅線。發公函幫物業公司催收物業費這樣的事情,無疑是權力之手伸錯了地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