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年年有,今年格外多。
近日,有網友爆料,安徽省宿州市靈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文至工作單位,要求單位督促未繳納物業費人員盡快繳納物業費。
該網友發布在社交媒體上展示出的靈璧縣住建局向“縣直各單位”發送的紅頭函告文件中稱,“發現你單位有未繳納物業費人員,請貴單位督促相關人員盡快繳納物業費”,此外還附有一份未繳清單。
一個縣政府的職能部門,一個專業負責該縣統籌住房政策、城鄉規劃建設、建筑行業監管等職能的行政機構,如此不務正業,發函幫物業企業催繳物業費的行政行為,讓公眾倍感錯愕。
靈璧縣住建局這種“越俎代庖”“不務正業”的行政行為,究竟是閑的沒事專門出來搞笑的?還是該住建局的某些領導歪了心思念錯了經?
物業提供服務,業主為服務買單,這本無可非議。物業企業有提供優質服務的責任,業主有支付物業費的義務。
如果業主拒不支付物業費,物業企業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反之,如果物業企業沒有按約定提供優質服務,業主也有權緩交或是拒交物業費。
但無論何種原因,因物業費引發的糾紛,雙方都應該按照民法典和物業管理條例來解決。而不是以行政權介入。
因此,靈璧縣住建局以紅頭函告文件的方式幫助物業企業催繳物業費,無論是在法理上,還是大眾樸素的認知上都站不住腳。
說的輕一點,住建局的這種做法是“越俎代庖”“不務正業”;說的重一些,這是該縣住建局權力濫用的體現。
也正因此,靈璧縣住建局這份加蓋了公章的紅頭公函不由得讓人浮想聯翩,公函的背后掩蓋了什么?
是否存在物業企業與住建局某些人相互勾結,構建起的腐???
當下,一些行政職能部門的人,在權力的加持下,總是忘乎所以,肆無忌憚。他們總認為一朝權力在手,自己就天下無敵,舍我其誰。
殊不知,這種荒唐的思想一旦任意妄為,權力放肆到不加限制,則會導致權力濫用,以權謀私。
就靈璧縣住建局幫物業企業催繳物業費的行為來說,我們有理由產生這樣的懷疑。
該住建局的一些人會不會在權力的濫用下,今天可能僅僅只是發個紅頭公函,若是沒有人繳費,那明天他們會不會就要拿起棍棒傷及不聽話的民眾?
這種認為有權就可以濫用的做法,不僅會導致腐敗、道德敗壞,甚至還可能會出現更大問題,從而演變成社會的災難。
因此,權力濫用的后果很可怕。
無論住建局還是其他單位,國家之所以設立這些行政部門,都是為了更好地為民眾服務,而不是讓這些部門的人吃里扒外,充當資本的打手和走狗。
做好本職工作,操好自己的心,遠遠要比幫物業企業催繳物業費更得民心。
忠言逆耳。就是不知道靈璧縣住建局的領導能不能聽進我上面說的那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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