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以食用為目的,在新疆阿勒泰市使用魚竿垂釣149尾北極茴魚,北極茴魚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這149條魚價值18萬余元。 5月22日,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獲悉,近日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法院公布4起在阿勒泰市使用魚竿垂釣北極茴魚獲刑的判決書,其中,被告人王某、喬某兩人均以食用為目的,分別垂釣18尾和131尾北極茴魚。經法院審理判決,一審判處被告人王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被告人喬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新疆阿勒泰 圖據視覺中國
在喬某一案中,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檢察院指控,2023年8月至9月期間,被告人喬某以食用為目的,和他人多次在阿勒泰市垂釣北極茴魚,并將垂釣的部分北極茴魚贈送給了喬某乙、喬某丙、楊某。
2023年9月14日,被告人喬某再次在垂釣北極茴魚后,在返回途中被公安機關查獲,現場查獲垂釣的北極茴魚85尾。2023年9月15日,楊某主動上交北極茴魚17尾、喬某丙主動上交北極茴魚5尾、喬某乙主動上交北極茴魚24尾。
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產科學研究所專家認定,131尾魚為北極茴魚,屬于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經專家組論證,涉案131尾北極茴魚價值161500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事實與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一致。另查明,被告人喬某購買1071尾、30000元北極茴魚魚苗,用于增殖放流、修復生態環境。
法院認為,被告人喬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非法捕撈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北極茴魚131尾,價值161500元,其行為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喬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王某在阿勒泰市使用魚竿垂釣北極茴魚一案,發生在2023年9月14日。
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檢察院指控,2023年9月14日,被告人王某以食用為目的,與盧某(另案處理)一起在阿勒泰市使用魚竿垂釣18尾北極茴魚。經專家認定,涉案18尾水生野生動物為北極茴魚,涉案18尾北極茴魚總價值22125元。2024年8月14日,被告人王某主動購買200尾北極茴魚魚苗進行增殖放流,積極修復生態環境。
被告人王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認罪認罰并簽字具結,同意適用簡易程序,在開庭審理中亦無異議。
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一致。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非法獵捕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北極茴魚18尾,價值22125元,其行為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紅星新聞記者 蔣麟
編輯 郭莊 責編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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