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法律絕不能向違法低頭!
隨著《第二十條》影片的熱映,再加上福州趙宇事件、昆山于海明案件等廣為流傳,“正當防衛”這一概念已深入人心。
不過有個疑問隨之而來:如果行為只涉及行政處罰,而不觸及刑事責任,正當防衛的原則是否依然適用?淄博一位飯店老板張女士的經歷正好揭示了這一法律難題...
事情經過
那是2020年11月的一個尋常夜晚,在淄博市的一家小餐館里,張女士正忙著接待客人。然而,意外突然降臨。
當時店里進來了一位醉醺醺的劉某,一進門就鬧騰起來,拿著啤酒瓶在桌上猛敲,嘴里還嘟囔著臟話。
開一家小店不容易,為了不破壞生意氛圍,張女士看不下去了,便上前勸阻。可沒想到,這一勸卻引發了更大的麻煩。
這個醉酒的劉某不但沒聽勸,反而更加囂張,直接對著張女士破口大罵。即便如此,張女士仍然試圖安撫對方,希望能平息這場風波。
可是劉某突然暴怒,揮起拳頭朝著張女士的臉打去,一拳接一拳,三拳過后,張女士連連后退,最終一頭撞在暖氣片上。
近年來,關于醉酒鬧事的事件屢見不鮮,比如幾年前轟動一時的河北唐山燒烤事件。
那些喝醉的人,就像丟掉了理智的枷鎖,將本性暴露無遺,最終釀成不可挽回的錯誤。
面對醉漢的攻擊,張女士忍無可忍,本能地抄起旁邊的啤酒瓶,朝劉某頭部砸去。
這一舉動讓張女士陷入了困境,只見劉某血流不止。按理說這是典型的正當防衛,但警方的處理結果卻令人震驚。
最終審判結果顯示,張女士被判定為“互毆”,并被處以行政拘留5天,罰款200元,而劉某則被拘留6天。
這一判決引發了眾多質疑,畢竟劉某才是始作俑者,張女士完全是出于自衛才反擊。
更讓人氣憤的是,劉某出獄后竟然反咬一口,要求張女士賠償4萬元。這下張女士不再妥協,從最初認罰到決定為自己討回公道。
于是,一場長達四年的維權之路開始了。從2021年5月開始,張女士提起行政訴訟,希望法院能撤銷對她的處罰決定。
然而一審和二審法院都維持了原判,這讓許多人不禁思考:在中國,面對暴力真的只能默默忍受嗎?反擊就是錯的嗎?
好在功夫不負有心人,張女士的堅持得到了回報。檢察機關在監督過程中發現了關鍵證據——張女士頭部撞擊暖氣片留下的傷痕,這證明她確實遭受了非法侵害。
2024年4月,山東高院再審改判張女士無罪。這個案件觸動了許多人的心弦,如果張女士當初選擇屈服或中途放棄,那么今天可能就會出現另一個“誰動手誰吃虧”的故事。
張女士用四年時間不僅為自己討回了公道,也為無數處于類似境遇的人樹立了榜樣,連央視都發文支持她!
央視發文力挺
5月20日,央視發布了一則新聞,其中引用的案例正是山東淄博這位女老板張某的真實經歷。文章中最核心的一句話便是法不能向不法低頭。
正如前面提到的,經過三次審判之后,法院最終認定張女士的行為是為了阻止劉某的非法侵害,屬于正當防衛。
這一判決徹底打破了長期以來“誰還手誰就錯”的執法誤區。張女士被連續打了三拳,頭都撞在暖氣片上了,這種情況下拿起啤酒瓶反擊一次,怎么能算互毆呢?
不少網友表示,這個案子的最大突破在于,它將正當防衛的適用范圍從刑事案件擴展到了治安處罰案件。
過去我們討論正當防衛,基本上都是圍繞刑事案件展開的,比如殺人案、傷害案。但在日常生活中,像張女士這樣的小沖突才是最常見的。
這些案件通常止步于治安處罰,很少有人會想到用正當防衛來解決,但這并不意味著誰受傷誰就有理,這一點需要糾正。
多少次我們看到新聞報道,明明是壞人先動手,好人反擊后把壞人打傷,結果好人反而被拘留甚至判刑。
而這次張女士案件的改判,某種程度上是對這種執法慣性的當頭棒喝。畢竟張女士的反擊行為明顯符合正當防衛的條件。
首先存在非法侵害,其次防衛行為并未明顯超出必要限度。這個標準其實很明確:看誰先動手,看反擊是否過度。
在這個案例中,劉某先動手打人,張女士用啤酒瓶反擊一下就停手了,這完全符合正當防衛的要求。
還有一個重要觀點:不能因為防衛人造成了損害后果,就簡單認定為互毆。這句話直指基層執法中的痛點。
以前遇到這類案件,有些人往往只看結果而不看過程,誰傷得重就處罰那個打人的,完全不顧誰是受害者誰是施暴者。
這種“和稀泥”的做法看似公平,實際上是在縱容違法行為。央視新聞頻道專門制作了一期節目。
節目中,主持人說了一句非常有力的話:“法不能向不法低頭!”這六個字雖然簡短直白,但分量極重。
央視作為國家級媒體發聲,這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個案處理,而是在為整個司法實踐定調。
那期節目里,法學專家詳細解析了正當防衛的認定標準:要從起因條件、時間條件和限度條件三個方面進行判斷。
起因條件是有非法侵害,時間條件是非法侵害正在進行,限度條件是防衛手段不能明顯超出必要限度。而張女士的情況完全符合這三個條件!
央視的這次發聲引起了廣泛震動,許多官媒和律師都在轉發相關報道,大家普遍認為這是一個積極信號。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法律規定得很清楚,正當防衛有嚴格的認定標準,并不是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關鍵是把握好度。張女士用啤酒瓶擊打劉某一下就停手了,沒有繼續施暴,這就是合理的防衛行為。如果她當時拿著啤酒瓶追著劉某打,那性質就完全不同了。
值得一提的是,這件事曝光后引發了網友們的熱烈討論,其中很多人不理解的是,這么簡單的案件為何拖延這么久?真是姍姍來遲的爭議....
對此,你們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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