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 PU JIAN CHA”
國際生物多樣性日
以案為鑒 共護生物多樣之美
生物多樣性是人類賴以生存
和發展的基礎
是地球生命共同體的血脈和根基
今年的5月22日是國際生物多樣性日
主題為“萬物共生 和美永續 ”
01 獵捕野生動物
2022年5月至12月間,李某某未辦理狩獵證,先后到霞浦縣牙城鎮某山場布設獵夾獵捕野生動物,捕獲野豬、狗獾各一只后食用。經鑒定,狗獾屬于“三有”保護動物,獵夾為禁用的獵捕工具。經審查,霞浦縣檢察院向霞浦縣法院提起公訴。經審理,縣法院以非法狩獵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庭審階段李某某繳納生態修復費用5000元。
檢察官提示:霞浦縣全境自2017年7月21日至2027年7月21日為陸生野生動物禁獵期。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狩獵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02 捕撈紅珊瑚
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間,宋某某等人受林某某雇傭先后三次從江蘇省鹽城市等地出發出海非法捕撈紅珊瑚,并將部分紅珊瑚私藏后出售,得款1.11萬元。經審查,霞浦縣檢察院向霞浦縣法院提起公訴。經審理,縣法院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檢察官提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規定紅珊瑚科所有種均屬于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是法律明文禁止捕撈、交易的珍稀水生野生動物資源,任何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牟利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03 采挖野生金豆
陳某某未取得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采集證,到霞浦縣長春鎮某處山上非法采挖野生金豆,并于2021年9月至10月通過網絡將其中20株出售,得款811元。經審查,霞浦縣檢察院向霞浦縣法院提起公訴。經審理,縣法院以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檢察官提示:金豆果實小巧如豆,可觀葉、可觀果,具有較高觀賞價值與藥用價值。2021年9月7日野生金豆被正式列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非法采伐、毀壞或者收購、加工、出售均涉嫌違法,將面臨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追責。
“萬物共生 和美永續 ”
不僅是美好的愿景,更應是切實的行動
霞浦檢察邀您同行,一起做好
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傳播者與踐行者
(部分圖片源于網絡)
來源:霞浦縣檢察院
轉發:福建檢察新媒體
責編:賀華鋒 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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