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裕安區法院開展“徽動執行”之護航創新第二次集中執行專項行動。此次集中執行行動,裕安區法院共出動警力50人次,警車6輛,拘傳被執行人9人,拘留1人,執行完畢案件7件,執行和解案件13件,執行到位金額52.78萬元。
01
釋法說理 欠款主動還
原告鄭某某與被告關某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依法判決,被告需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返還原告借款本金3萬元及利息。然而,判決生效后,被告卻遲遲不履行還款責任,原告無奈之下向裕安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等一系列法律文書,多次嘗試聯系被執行人,然而電話一直打不通,多次前往其住址也找不到被執行人,仿佛“人間蒸發”一般,案件一時陷入僵局。
“法官快來,他昨天回養殖場了,現在應該還在睡覺!”集中執行行動當天,執行干警得到申請人線索,前往被執行人養殖場,成功將其拘傳回法院。起初,被執行人態度囂張,甚至揚言即便有錢也不還。執行法官見狀,當即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嚴肅告知還錢的法律依據以及拒不履行義務的嚴重后果,同時耐心勸導,引導他與申請人友好溝通協商。意識到法律責任無法逃避,被執行人態度逐漸轉變,主動表示近期會有貨款進賬,到時可以按時還錢。在執行法官的協調下,雙方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當場向朋友借錢支付1萬元,剩余本金及利息則約定于7月底前全部還清。至此本案順利執結。
02
態度消極 拘留沒商量
原告王某某與被告潘某某民間借貸糾紛經調解達成協議,明確被告欠款8萬元,并約定了分期還款計劃,被告應當分4期于2024年6月25日前全部還清。然而調解協議生效后,被告并未如期還款,原告多次催要無果,無奈向裕安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多次嘗試聯系被執行人,卻始終聯系不上,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財產狀況進行全面調查,也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2025年春節期間,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執行干警成功將被執行人拘傳至法院,雙方達成分期付款的執行和解協議,但之后仍未按期付款。
集中執行行動當天,執行干警“突襲”被執行人家中,將還在睡夢中的潘某某拘傳回法院。執行法官耐心勸說,既從法理的角度,告知法律責任是無法逃避的,又從情理的角度,勸說被執行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被執行人仍然以一句“沒有償還能力”搪塞。為維護法律權威,執行法官依法作出強制拘留15日的決定。
03
拘留威懾 成功促和解
原告鄭某某與被告汪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協議,但協議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付款義務,原告無奈向裕安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多次通過電話、短信方式聯系被執行人,告知其應盡快按照生效判決履行義務,否則將對其采取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名單等措施,被執行人均以“沒錢”為由,匆匆掛斷電話。經網絡、現場查控,也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銀行賬戶有可供執行資金。
集中執行行動當天,執行干警根據線索前往被執行人家中。還在睡夢中的被執行人對執行干警的“登門拜訪”感到十分驚詫,執行法官對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并再次向其闡明相應法律后果。“我不知道幾萬塊錢不還也要被拘留……”得知拒不履行的嚴重后果后,被執行人表示認識到先前的行為是錯誤的,主動要求和申請人協商。經過近一個小時的溝通,雙方達成分期付款的執行和解協議。
下一步,裕安區法院將保持執行高壓態勢,加大執行力度、創新執行方式,常態化開展集中執行行動,嚴厲打擊各種抗拒執行行為,努力打通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
文章來源:裕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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