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一條新聞感動了。
山東一小伙,和同學一起去職教考試的路上,同學突發心梗。
小伙為救同學,毅然決然放棄了考試。
用他自己的話說,考試可以下一次再考,但生命只有一次。
確實,他說的很對。
相對于生命來說,其他的都是小事。
而且這是他的同學,還倒在了他的懷里。
如何抉擇,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會和他一樣。
一年的辛苦付之流水固然可惜,但是,見死不救,其實更難做到。
如果是我,我也會是一樣的選擇。
既然如此,我依然很感動。
見義勇為這件事是千真萬確的,錯過考試也是非常遺憾的。
于是,網上很多人就開始呼吁有關部門網開一面,讓該同學免試入學。
那到底該不該呢?
很快就有網友給出了自己的看法,見義勇為固然可嘉,但是規則也不能輕易打破。
畢竟,規則一旦被打破,迎來的有可能是滅頂之災。
試想。
電視劇中“英雄救美”的很多事件都是被刻意安排的。
如果見義勇為可以豁免考試,以國人的聰明才智以及很多人的龐大關系網,這個口子將很快成為決堤的導火索。
可能會有人覺得這是“危言聳聽”。
畢竟,這么多年,打破規則的事情并不少見,也沒有見有多大的波浪。
但我還是認為,考試選拔這件事,不輕易撕開口子才是對天下考生最大的公平。
但是,天下考生公平了,這個山東小伙呢?
他的公平又在哪里呢?
難不成,所謂公平,都只是多數人的公平,少數人都只能被無視嗎?
看似有道理的背后,其實也是人性的殘忍。
幸運的是,這件事發生以后,當地領導給出了一個更合理的解決方法。
小伙被評為見義勇為,破例為小伙補考一次。
是補考,而不是免試。
這樣的做法得到了很多人的稱贊,既照顧了小伙的損失,也堅守了考試選拔這個最大的公平。
這一次,我是滿意的。
我看過了太多因為所謂的大多數人公平而無視少數人權益的事情。
你沒有辦法,也無處發聲。
很顯然,這個山東小伙是幸運的,沒有倒在大多數公平這個原則之下。
這個世界是沒有絕對的公平,無論怎么做,都很難讓所有人滿意。
于是,大多數原則就應運而生了。
只要符合了大多數人的利益,這件事就是對的。
但這么做真的就一定對嗎?
見仁見智罷了。
但很多時候,大多數原則其實更具有欺騙性,因為,你以為的大多數,往往并不是真正的大多數。
前一段,某醫生撕開的“4+4”就印證了這個事實。
也就是說,我們一直以為相對合理的大多數原則,實際上,并不是真理。
他只是在需要的時候才會出現,不需要的時候,它是看不見的。
很多時候,規則能不能打破,愿不愿意被打破,他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比如說。
見義勇為可以補考這件事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是領導一句話,還是有法可依?
這件事是不是可以作為日后類似事件判定的一個準則?
或者說。
如果這種事不是因為制度,而只是因為某位領導的緣故而達成的。
是不是也挺讓人感慨的。
如果不是遇到了一位好領導,那這個小伙是不是只能復讀一年了呢?
很多時候,我都覺得,我們的法治是滯后的。
這一方面提現了法治的嚴肅性,另一方面也體現了法治的人為依賴性。
小伙的經歷,絕對不是第一次被遇到。
但是,這種事只有上升到一定的熱度,才會有人愿意出面來推動。
如果沒有熱度,沒有愿意“趟渾水”的人,那就只能被規則所束縛和制約。
我覺得,這個才是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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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80后,讀書寫作人,位卑言輕,但還是想說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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