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井蓋,各責任主體需增強意識、付諸實際”
5月19日,重慶對外經貿學院一名學生墜入化糞池后不幸身亡。22日晚,重慶市教委發布情況通報稱,經查,事發時該化糞池涉事井口存在重大安全問題,校方對此負有嚴重的安全管理責任。校方已對分管副校長李某作出免職處理,對有關部門負責人依法依規作出嚴肅處理。
一口化糞池,吞噬了年輕鮮活的生命。這起悲劇中,吞人的“大口”不僅是那個用腐化木板遮蓋、表面鋪著草皮的危險井口,更是存在嚴重缺口的校園安全。如何管好這些“口”是必須重視的問題。
事發化糞池。圖源:九派新聞
每一處缺位的安全管理,都可能變成嗜血的“黑洞”。要知道,污水窨井吞人并非孤例。2024年8月,河北廊坊固安縣一小區內一對母子意外掉入污水井身亡;同年10月,四川廣元一小區內男童掉入小區綠化帶內化糞池,爺爺為救孫子不幸身亡;2025年4月,一女大學生因撿手機不慎墜入化糞池中溺亡。這些悲劇的發生,雖形式各異,但常與缺位的警示標志和防護圍擋有關。
事實上,建設管理部門對化糞池井蓋建設有明確規范和標準。其中兩點提到,“化糞池頂蓋應高于室外地面標高0.05米”“頂部通車的化糞池蓋板強度應滿足汽10級載重車負載要求”。反觀此次事件,缺井蓋、蓋木板、鋪草皮,顯然都不滿足;不僅如此,還暴露出形式主義的“丑陋”——為求美觀、輕視安全,如此本末倒置,無疑比明顯的安全隱患更加危險。
校園安全不可藏“雷區”。涉事學校副校長被免職,體現了相關部門的嚴肅態度。當然,為確保“腳下安全”,這種嚴肅嚴謹態度應能貫穿于日常管理的每一個環節。例如,嚴格執行相關標準規范、研究井蓋防盜防丟失技術措施、強化設施監測監控、推進數字化安全管理模式等。生命逝去無法挽回,唯有事前做好全方位、全過程的常態化防范,才能將安全隱患扼殺在萌芽狀態,真正避免類似悲劇的發生。
安全意識不足、蓋板強度不夠,通行者踏而喪命。再次強調,校園安全絕不能只是一句口號,要讓安全意識融入到學校管理每一個環節,讓每一位責任人都切實肩負起責任。
管好井蓋,各責任主體需增強意識、付諸實際。將安全置頂、讓責任落地,真正堵住窨井吞人的“大口”。
(黃河評論信箱:zghhpl@163.com)
編輯:任思凝
二審:陳若松
三審:王長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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