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檔菜肴,不得提供香煙,不上酒;嚴禁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工作會議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嚴禁提高會議用餐、住宿標準……
其實早在2013年,中央就明確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
此次新規定是時隔近12年后,在國家層面首次對舊《條例》進行修訂,旨在更好地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舊《條例》進行完善與細化。
“工作餐禁煙酒”很有必要,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2022年12月11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原黨委書記多杰在省委黨校學員宿舍去世。
當時,多杰和時任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書記、廳長李青川,省文化和旅游廳黨組書記、廳長王學文,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洪濤,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陶永利等人在宿舍內喝酒吃飯。
師存武利用職權要求省政府機關食堂為其提供并安排公務車輛運送菜肴,李青川提供8瓶白酒,當晚6人共飲用7瓶白酒。
提供白酒的李青川(時任青海省農業農村廳原黨組書記、廳長),還被送到了醫院,他自述自己有心臟病,想要開門去醫院時,“急急忙忙(開門)開不開,然后敲門打門的時候喊服務員,服務員來了,來了以后幫我打開的。”
當時李青川已然是神志不清了,門其實是他自己反鎖了,所以才打不開,工作人員為了打開李青川的房門,只得從外面把鎖拆掉,把他送往了醫院。
其實這幾人算的上多年好友,從2011年開始,他們逐步由工作上的交集,發展到經常在一起吃喝,繼而形成了一個相對固定的小圈子,相互利用職權行方便。
部分官員在吃喝過程中極其容易形成“小圈子”,從人性角度看,個體在群體中會自發尋找支持者以謀求優勢地位和資源,大集體中會自發形成小集團。
“小圈子”文化不僅會破壞公平公正的選人用人機制,阻礙優秀干部的成長和發展,還會使得正常的工作決策受到人情因素干擾,影響工作推進和落實。同時,它也是滋生腐敗問題的溫床,許多腐敗行為如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常在酒桌上發生。
今年還有一起領導干部在吃喝上去世的報道,信陽市羅山縣公安局政委汪海洋在信陽市區某餐館聚餐,羅山縣委政法委副書記黃家成、方建兵、夏宇參加。李獻林、林志友、段巍巍、汪海洋、夏宇5人共飲用4瓶白酒,1人飲酒后于當日下午死亡。
事情發生后,事后,羅山縣委政法委向縣委報送報告,隱瞞死亡人員飲酒情況,縣委書記余國芳明知該報告不實,但未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為掩蓋違規飲酒、1人死亡事實,李獻林等5人籌集資金給予死者家屬補償,其中李獻林、段巍巍部分資金系向管理服務對象借用。
領導干部大吃大喝之風也被群眾稱之為“舌尖上的腐敗”,違規吃喝是大部分違紀違法行為的“導火索”,是腐敗問題的“催化劑”。
還有一項就是超標準的公務接待,雖然各地結合實際,制定了具體的公務接待、財務管理等相關制度,明確各項開支的范圍和標準,防止出現違規吃喝行為。
但一些單位為了不被查出來吃喝問題,用拆分活動開銷、虛報活動次數的方式,假借購買學習資料名義制作虛假報賬資料,套取專項經費處理超標公務接待費用。
此次的新規定,無疑是從根本上遏制住違規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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