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蒼南發布
2025年,浙江繼續開展定向招生培養工作,涉及基層農技人員、基層林技人員等。按照招生計劃,蒼南共有4個名額。其中,基層農技人員2名,基層林技人員2名。這是一批畢業后就有事業編制的定向培養專業。部分專業免學費,有獎補,具體內容一起來了解下:
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事業編)
一、招生計劃及培養院校
2025年蒼南縣計劃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2名。定向培養院校為浙江農林大學(院校代碼:0211,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招生),其中園藝專業1名,農林經濟管理專業1名,學制四年,畢業時取得大學本科學歷。
二、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具有蒼南縣戶籍,參加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有意為基層農業農村事業服務,并與蒼南縣農業農村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考生。
三、招生方式
定向培養實行招生與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軌進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簽協議”的原則,在蒼南縣戶籍考生中實施定向招生(招聘)。本次招生工作安排在2025年高校招生普通類提前錄取。
四、招生(招聘)程序
1.填報志愿。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線上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只能選擇在第一院校志愿填報,否則志愿無效。專業志愿填報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如遇專業服從調劑也要符合選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按位次)的原則,按蒼南縣招生計劃總數的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單。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到蒼南縣農業農村局。
2.組織體檢。蒼南縣農業農村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體檢費用考生自理,并即時告知考生體檢結果。考生如對體檢結果有異議,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復檢應盡快安排且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
3.公示。對體檢合格考生,在符合專業選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蒼南人才網公示3天。
4.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并征得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蒼南縣農業農村局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如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充提供考生名單并執行相應程序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
5.錄取。招生院校在錄取工作開始前,將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未列入蒼南縣合格考生名單或者簽訂協議前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6.備案。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招生院校抄送蒼南縣農業農村局、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就業與待遇
1.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按照定向培養就業協議,調配到蒼南縣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工作,具體工作單位采取競爭擇優辦法,由蒼南縣農業農村局商鄉鎮人民政府、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5年。合同期滿,要嚴格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蒼南縣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如無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學業、不能正常畢業的,蒼南縣農業農村局不再負責落實就業工作。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不按協議到蒼南縣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工作的,應按協議承擔有關違約責任,具體履約要求在定向培養協議中明確。
2.本次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園藝專業的學生,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就讀省內本科院校農學類專業和高職(高專)農業種養技術專業的本省戶籍學生有關政策免交學費,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農林經濟管理專業的學生學費自理。定向培養生可享受與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政策。
六、其他事項
1.請考生密切注意普通類提前批錄取志愿填報時間、程序,因錄取工作時間較緊,考生填報志愿后,近期盡量不要離開本縣范圍并保持24小時電話暢通,以免無法及時參加體檢、選崗、簽訂協議而影響錄取。
2.因體檢初檢、復檢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考生在體檢前期應加強健康管理,避免因暫時的身體原因(如感冒、疲勞、飲食不當、情緒因素等)影響體檢結果。
3.在體檢和簽訂就業協議時,考生須出示身份證、戶口簿、準考證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交蒼南縣農業農村局備案。
4.本公告由蒼南縣農業農村局、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研究。
咨詢電話:
蒼南縣農業農村局 64762556;
浙江農林大學招生辦0571-63730908(電話)、0571-63737417(傳真)。
定向培養基層林技人員(事業編)
今年,浙江農林大學繼續與麗水職業技術學院聯合承擔為杭州、寧波、麗水、衢州、杭州、溫州等地區的有關縣(市、區),定向培養基層林技人員(本科)61名,其中蒼南有2個名額。
學生正式入學后,第1學期至第4學期在麗水職業技術學院學習;第5學期至第8學期在浙江農林大學學習。學習期滿達到浙江農林大學畢業條件者,授予“浙江農林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
招生方式以及對象
定向培養實行招生與基層林業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軌進行,招生對象為,全省范圍內當年報考普通高校,有意為基層林業事業服務,并與戶籍所在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生。按照“先填志愿,后簽協議”的原則,按考生戶籍以縣(市、區)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代碼:0289。
招生(招聘)程序
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線上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一并填報志愿。考生只能選擇在第一院校志愿填報,否則志愿無效。考生志愿填報需符合浙江農林大學林學(林業技術)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林學(林業技術)專業學生,學費由省財政負擔。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政策。
就業與待遇
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應當回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工作。具體工作單位采取競爭擇優辦法,由農業農村部門商鄉鎮農技推廣機構主管部門、人力社保部門確定,由鄉鎮農技推廣機構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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