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放戰爭中,大批陳誠土木系干將被俘,其中第二是兵團中將司令黃維、湘鄂川邊區綏靖公署副主任兼第七十九軍中將軍長方靖、第六十六軍中將軍長宋瑞珂、第二零六師少將師長兼洛陽警備司令邱行湘、第十八軍少將軍長楊伯濤等人進了戰犯管理所,整編第七十師師長陳頤鼎被俘后去劉伯承元帥創辦的軍校當了教員,整編第七十二師中將師長余錦源戰敗投誠后又跑回老蔣那里當了第七編練司令部、成都防衛總司令部,再次被俘就連進戰犯管理所的機會都沒有了。
這些土木系干將連陳誠的“十三太保”都算不上,所以才被陳誠推到最前線當了俘虜,他們進了戰犯管理所爭吵不休,特赦后當了全國政協文史專員,依然為陳誠打筆墨官司,他們的“戰場”,就是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發的《文史資料選輯》:楊伯濤寫了《陳誠軍事集團發展史紀要》,黃維寫了《對<陳誠軍事集團發展史紀要>一文的更正》和《鄧演達烈士被害的真相》,方靖寫了《對<陳誠軍事集團發展史紀要>一文的訂正和補充》,宋瑞珂寫了《陳誠及其軍事集團的興起和沒落》和《鄧演達的被害與陳誠的發跡有關聯嗎?》,邱行湘寫了《關于鄧演達之死的問題》。
這些被俘的土木系干將打打筆墨官司的核心問題,就是“陳誠有沒有出賣鄧演達”。此事的導火索就是楊伯濤說文章中有這樣一段話:“鄧先生匿居上海租界,蔣遍索不得。這時(一九三二年)陳誠一面積極擁蔣,一面卻暗地和鄧先生保持聯系,因而對第三黨的活動略有所知。鄧先生被蔣捕去以后,當時即有人說是由于陳為了取得蔣介石的信任,向蔣告密,鄧先生致遭逮捕。”
雖然楊伯濤在文中也引用其他說法,表示陳誠未必真的出賣了鄧演達,但是同為全國政協文史專員的黃維等人卻不肯干休,紛紛撰文批駁,于是就有了上面筆者羅列的文章。
黃維的反駁文章,頗有給楊伯濤“扣帽子”的意思,他羅列了大量證明鄧演達并非陳誠出賣的資料后下了結論:“從上述內容可以看出鄧演達被害這一歷史案件已經真相大白,水落石出。由此也可進一步證明楊伯濤說陳誠暗害鄧演達烈士是無根據的,造成了極壞的影響。一九八二年九月七日。”
楊伯濤和黃維積怨甚深,他們在政協文史專員辦公室“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打起筆墨官司也是毫不留情,最后其他土木系干將也紛紛加入戰團,但是很奇怪的他們大多支持特立獨行人緣不太好的黃維,而不支持跟他們重做同事時間更長的楊伯濤。
陳誠是什么人,大家都知道,但鄧演達因為遇害較早,可能就有些人不太熟悉了。
曾任黃埔軍校政治部宣傳科長的羅伯先在《一代英豪鄧演達》(《文史資料選輯》第八十六輯)中有詳細介紹:“鄧演達是民主革命時期一位杰出的軍事家和政治家。他追隨孫中山先生在奠定廣東革命根據地中起過重大作用。尤其是在北伐戰爭中,鄧演達任北伐軍總政治部主任,作出了卓越的貢獻。大革命時,孫中山先生就曾講過這樣的話:‘干革命,有兩達,革命有希望’。所謂兩達,一個是指張民達,另一個就是指鄧演達。 ”
陳誠1924年在粵軍第一師當連長時,營長是嚴重,團長就是鄧演達。鄧演達不但在軍中是陳誠的上司,而且對陳誠有知遇之恩,再加上保定軍官學校期間有師生之誼,黃埔時期陳誠給鄧演達當過副官,如果真是陳誠出賣了鄧演達,那么此人的人品,就實在過意卑劣了。
同為黃埔出身的羅伯先表示鄧演達被捕與陳誠無關:“一個打進來的壞人陳敬齋(黃埔學生,江西人)向王柏齡告密,蔣幫特務立即勾結和界捕房逮捕了鄧演達,隨即解往南京向蔣介石報功。同時被捕的還有鄭太樸、周力行、羅任一等十余人。 鄧演達在南京受盡蔣介石威追利誘,蔣曾以第二把交椅的高官厚祿作誘餌,要鄧演達放棄他的政治主張。鄧演達大義凜然,不為所動,嚴詞房色加以痛斥。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夜晚,鄧演達被秘密殺害于南京麒麟門外沙子崗,年僅三十七歲。”
黃維、邱行湘、方靖、宋瑞珂等人與楊伯濤爭論不休,但都是“引用資料”來說話,但手上卻都沒有第一手資料,直到《文史資料選輯》第一百二十三輯出版,這場論戰才算告一段落: 審訊陳敬齋時就在旁邊的蕭翰香,寫了一篇《鄧演達被害記》,根據庭審記錄,詳細披露了陳敬齋出賣鄧演達的全過程。
陳敬齋,原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上海市干部會干部,因生活腐化而得綽號“窯公子”,其人在鄧演達身邊擔任文件整理和分發工作,因為多次向鄧演達索要補貼(鄧三次批給他二百六十元)去三瓦兩舍打哄而被停職。
被停職的陳敬齋想到了蔣介石懸賞通緝鄧演達的文告,就在1931年8月3日,以“鐘春岑”的化名給老蔣寫了一封告密信:“我是第二黨黨員,鄧演達已經回國,現正在上海活動,組織異黨。如有需要于我者,請速派人前來聯系,唯愿給以經濟上的援助和政治上的掩護,并希能資助出洋。接信后請用登報尋人的方式,定下接頭地點。”
1931年8月15日,老蔣的特務們拿著淞滬警備司令部簽發的逮捕令跟陳敬齋接上頭,并于17日由陳敬齋帶路,找到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干部訓練班第二期秘密培訓地點、假愚園路愚園坊20號任援道私宅,陳敬齋把鄧演達指給特務們后溜走,特務們破門而入,抓走了鄧演達。
陳敬齋出賣鄧演達,并沒有拿到老蔣許諾的懸賞,葉秀峰只答應給他一萬元,且以“護照不好辦”為由,拒絕了他出國留學的要求——即使是口頭答應的一萬元,陳敬齋也沒有完全拿到,淞滬警備司令部偵緝隊隊長鄧警銘扣下了兩千。
陳敬齋出國不成,八千元也是法幣而非現大洋,別說出國,連生活也成問題,于是他只好夾著尾巴回到江西景德鎮,與人合伙開了一個瓷窯——他家原先就是燒瓷器的,但“窯公子”之名,卻跟燒窯無關。
陳敬齋以為自己出賣鄧演達神不知鬼不覺,卻不知道他的行動早已在鄧演達戰友的監控之下,就等時機成熟將其送上審判臺。
1949年春,農工黨江西省委會在討論工作時,把陳敬齋的問題列為重要議程,并派出得力人員到景德鎮青風嶺街19號利興富瓷鋪以“看望”為名確定陳敬齋確在其中,并就近監視。
1949年11月,農工黨第五次全國干部會議上提出了“逮捕叛徒陳敬齋歸案法辦”的提案。在周恩來、董必武、羅瑞卿等的支持和幫助下,1950年3月初,農工黨中央派陳其勛(江西人,曾和陳敬齋相識)帶著公函到南昌,會同江西省公安廳抓捕陳敬齋。
陳敬齋被抓后在南昌經過初審,又押解到北京,由最高人民檢察署(1954年確實叫這個名字)指定北京人民檢察署于1951年3月22日向北京市軍管會軍法處提起公訴。
經過三次審訊,陳敬齋對自己出賣鄧演達的罪行供認不諱,跟截留他兩千元賞金的原淞滬警備司令部偵緝隊長鄧警銘一同被公開庭審:“審判員最后問他:‘陳敬齋,對你這個案子,你自己還有什么意見?’陳敬齋答:‘我罪大惡極,聽候政府處理。’”
1951年4月25日,《軍字第245號判決書》判決:“陳敬齋,江西都昌人,53歲。該犯變節投敵,勾結蔣匪殺害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領袖鄧演達,應處以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財產沒收。”
宣判結束,陳敬齋被押押赴刑場執行槍決。當時黃維和楊伯濤等人都在戰犯管理所學習,自然沒有機會參加庭審,后來也沒有看到詳細的庭審記錄,于是才有了那場曠日持久的“論戰”。
陳敬齋沒有留下歷史照片,或者留下了筆者沒有找到,但不管怎么說,這個叛徒都受到了應有的懲罰,“黃楊之爭”可以休矣,但不知當時在臺灣當“行政院院長”的陳誠,聽到陳敬齋被槍斃的消息,是喜還是悲?
“鄧演達被陳誠還是陳敬齋出賣”公案,看似應該以陳敬齋被明正典刑告終,但是筆者再看黃楊論戰以及其他土木系干將發文辯論的時間,又發現了新的問題:楊伯濤發文是在1978年11月,黃維和邱行湘、宋瑞珂等人跟他一直吵到1982年,這其中,是不是還有很多只有他們知道而不為外人所知的內幕?陳誠有沒有像湯恩伯出賣陳儀一樣,對“恩公”鄧演達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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