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建嶸
“殺人狂”的產生雖然很難從制度層面杜絕,但是,這不代表不需要對社會進行反思,畢竟,并不是每個失敗者或反社會人格障礙者都會變成現實中的殺人罪犯。
所以必須要關注的是,社會對其“失敗”是否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又有多大責任?發生慘案的各國事后對此均有討論,答案也各不相同。
2008年3月23日7時許,福建省南平市實驗小學門口,前外科醫生鄭民生55秒內連續刺殺13名小學生,造成8死5傷的慘痛后果。
鄭42歲,失業、無房、無妻無子。據其自供的作案原因:一是辭職后工作無著,二是戀愛失敗,三是受一些身邊人員閑言刺激。
這些并非很特別的原因,卻引發了震驚全國的南平血案。4月8日,一審當庭宣判鄭民生故意殺人罪成立,依法判處死刑。這是近年來發生的又一起十分嚴重的個體極端事件。
但這起案件既不同于鄧玉嬌式的“自衛性抗爭”、唐福珍式的“自殘性維權”,也與馬加爵、楊佳式的“報復性攻擊”有明顯差別。筆者將它稱為“泄憤性暴力”。
它的主要特征是,行兇者心中對社會有諸多不滿,但卻沒有“合理”的明確仇恨;他泄憤的目標不是侵犯他的人,也不是公權力,而是更柔弱者,如鄭案中缺乏反抗能力的小學生;作為絕望的“失敗者”,殘殺無辜報復社會成了自我實現的手段,為此值得付出生命的代價。
南平血案的嚴重性其實并不在于受害者是小學生,也不在于傷亡人數的多少,最關鍵的是攻擊目標具有放大性,使每個無辜者都有淪為暴力受害者的可能,因此是一個兼具動向性和標志性的事件。
南平血案的第二天,筆者正好到了福州,在和當地黨政干部的交談中,感覺這種類型的暴力由于其攻擊目標的不特定性,給當地帶來了一片恐懼。這很容易理解。
社會問題增多,社會群體的分裂帶來的冷漠和隔閡,正在造就大批潛在的鄭民生,不知道哪一個哪一天會突然爆發,每個人理論上都可能成為這種“無差別殺人”的受害者。不論是非對錯,不分善惡曲直,只是個概率和運氣的問題(盡管可能性很?。?。
而鄭案的傳言之一,即特意打摩的到較遠的當地“貴族小學”南平實驗小學作案,更是加深了生活較優越階層的恐懼,甚至對弱勢群體產生總體性的排斥和對立,而這只能造就惡性循環。
如果官民、富窮之間的分裂加深,產生“我們—他們”之間的對立,社會會向更危險的方向發展。要消除這種恐懼,我們不得不問,南平血案發生的原因何在?
鄭民生是如何從“鄭一刀”變為“鄭屠刀”的?
1
讓潛在的鄭民生們不再恐懼
實際上,這種因個人原因濫殺無辜(弱)者的極端案例(區別于非為政治、宗教目的的恐怖活動),在不少國家都有發生。
比如美國有趙承熙式的校園槍擊案,日本有宅見的池田小學殺人案、加騰智大的秋葉原無差別殺人,香港也發生過異曲同工的天水圍倫常慘案,罪犯都是各自社會中的邊緣人物,性格孤僻、生活失敗、缺少安慰、怯懦厭世。
這些共同點表明,絕望的“失敗者”通過殘殺無辜來報復社會,首先與人性有關,是一種人類社會現象。
畢竟,再壞的社會制度、再多的社會問題、再被人蔑視欺負侮辱,最多逼你去反抗壓迫者,而不是讓你去濫殺無辜。換個角度說,屢遭打擊沒有出路的人也很多,去殘殺無辜的卻是個例。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這類行兇者可用反社會人格障礙來解釋。具體到鄭民生,有心理學家分析其社會適應不良(與領導同事同學哥哥關系都不好)、行為無計劃性(輕率辭職、殺人無預兆等)、自我認知存在問題、易遷怒于人(比如將辭職說成領導誘使)、缺少羞愧感(殺人后無悔意)等,這都是其制造血案的個體原因。
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才是變化的根據。因此,筆者認同行兇者的主觀因素是這類慘案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對南平血案的討論是在這個前提下進行。
“殺人狂”的產生雖然很難從制度層面杜絕,但是,這不代表不需要對社會進行反思,畢竟,并不是每個失敗者或反社會人格障礙者都會變成現實中的殺人罪犯。
所以必須要關注的是,社會對其“失敗”是否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又有多大責任?發生慘案的各國事后對此均有討論,答案也各不相同。
具體到鄭民生案,筆者認為至少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無房是鄭民生的“軟肋”之一,但這并不是其個人懶惰造成,社會應負有很大的責任。
作為一個具備專業技能、長期供職于正規醫院的醫生,他憑借工資收入卻買不起一套房,甚至沒有希望,這在大多數國家是難以想象的,不能不說我們的社會利益分配體制或者經濟結構存在失衡。
另外,據說鄭民生因底子薄錯過單位改制入股,從而失去了分紅的機會。但是,如果再努力工作,工資收入也遠不能與一次“投資”的收益相比,這會多么讓人灰心喪氣。
社會做不到宣傳的“以按勞分配為主”,是否說明政府在社會轉型期的宏觀政策存在一定問題,并且缺乏日后的補救措施?
第二,社會失范,遵守規則者卻常被邊緣化;價值觀單一,無錢無權者得不到尊重,是鄭民生人生悲劇的催化劑。
鄭民生是個醫術、醫德都不錯的醫生,卻不善于搞人際關系,應該是希望憑技術吃飯。但不屑或不會搞潛規則、拉關系,不僅沒有灰色收入,升職也難,最后因為“不能適應社會”而被人瞧不起。
循規蹈矩并沒有給鄭民生帶來什么好處,反而在事實上過得比同事們差(雖然并沒有證據指責同事們玩“貓膩”)。
另外據說鄭在辭職前已聯系了新單位,但卻在入職時被告之要降職降薪,“強者”不守規矩,正是我們社會的問題之一。
社會缺少公平正義的環境,不能讓守規則者得利,反而是不守規則者得利,對社會的失望,有可能帶來鄭民生對整個社會的反抗。
第三,社會地位的變化,政府對失業者缺少關懷,社會對弱者缺少同情,是鄭民生走向消沉、絕望、憤怒的原因之一。
鄭民生之前在中專最紅火的時代考上中專,順利進入體制內并成為業務能手,在貧困的家庭中成了頂梁柱,在鄰里當中可算是個“精英”。
但是,辭職并未去成聯系好的醫院后,外科主治醫師的職稱并不能保證鄭找到工作,開個人診所也未通過衛生局審批。
起碼在新聞報道中,我們沒有看到政府民政部門對他有何救濟和幫助,社會對他有何關心,曾經的“鄭一刀”,就這樣被社會拋棄了。鄭民生從前風光過、后來被甩了出來這種遭遇,更強化了他的失落和憤怒。
總之,“業務上的認真和負責”不能解決起碼的住房問題,強者不守規矩不用付出成本和代價,失業得不到社會保障和救助,鄭民生的生活從充滿了不確定性,到漸漸失去希望。
社會制度的基本規則難以依賴、不可信任,生活在其中的人們沒有辦法預料未來,產生了揮之不去的恐懼。鄭民生由不確定產生恐懼,恐懼演化為仇恨,仇恨需要發泄,最終變成了罪惡。
鄭民生不但是他人恐懼的制造者,自己也是恐懼的受害者。從這個角度說,上述社會問題正是鄭走向犯罪的外因,充滿了社會轉型期的獨特色彩。因此,要消弭南平血案引發的社會恐慌,首先就要讓潛在的鄭民生們不再恐懼。
2
“示范效應”
而南平血案的可怕并不僅局限于其本身,更可怕的是已經產生了一定的“示范效應”。
3月26日上午,在南平市第一人民醫院的重癥監護室里,一名中年婦女突然攔住慰問受傷孩童的南平市委書記雷春美,并口出驚人之語:“我女兒的冤屈得不到伸張,如果你們不處理好,我也去殺人!”
3月30日,在舉報鄰居違建半年無果后,武漢的劉先生在網上留言:“如果我的合法權利一直得不到保護,我只有效仿鄭醫生的做法……”
也許這只是種威脅,但再聯想到前不久暨南大學女大學生無辜被扔下11樓,天津司機惡意撞人案等,就說明社會問題的惡化和矛盾沖突的增多,大量弱勢群體和“失敗者”的存在,已經給這種由生活不確定性演變而來的濫殺罪惡,提供了潛在的土壤。
戾氣和暴力若傳染開來,可能就不是“反社會人格者”的極端個例那么簡單了。
喊冤的母親是為8歲女兒被人強奸罪犯未能伏法,劉先生是為城市違建難以拆除,這兩個并不一定具備很強代表性的案例,卻足以說明我們社會中“弱者”的產生與公權力過強有關。
而更為常見的情況,比如因征地產生的無地農民,血拆造就的自焚自殘者,因上訪而被地方政府非法拘禁、勞教、送精神病院者,更加深刻地說明,面對不受約束的權力,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社會的弱者,即使今天他看起來是所謂的強者。
唐福珍是個并不貧窮的女企業家,上訪的隊伍中還有曾經的信訪辦主任。
在一個政府權力與公民權利界限不清、公權力缺乏有效監督和制約的社會,在一個講法制而無法治、先講政治再講法律的社會,在一個民眾無法有效組織共同表達、共同爭取利益的社會,弱者不僅僅是我們日常所說的經濟上的貧困者,也不僅僅是社會的邊緣化群體,而是一個相對的概念。
面對失范的公權力,每一個個體都是弱者,面對社會規則不確定的后果,心中都充滿了恐懼。
為了克服這種恐懼,讓自己的未來更具確定性,有些人會更加追求權力和財富,力爭成為制定規則、利用規則的強者,而做不到這一點的人則會用其它方法來排解自己的焦慮,無法克服恐懼的絕望者則會成為潛在的鄭民生,受不可知的因素的刺激成為社會的破壞者。
而對待恐懼的這兩種方式,又會造成強者掠奪弱者、弱者用暴力反抗強者,兩者形成惡性循環。
絕望者越多,對社會的破壞性就越強,最后造成人人自危的境地。
南平小學生事后寫的作文中,就有為何不去殺貪官的疑問。
社會輿論暴露的已經失范的社會心態,很值得人擔憂。這可能會加深社會上強勢階層與弱勢階層的互相恐懼、互相防范,帶來進一步分裂。
實際上,歷史已經無數次告訴我們,以暴制暴,只能帶來社會的動蕩,生靈的涂炭,最終是社會重新洗牌,又一個輪回。對現代社會來說,這是代價慘重的,也是前途堪憂的。
社會要想走向公正、和諧、文明,更好的辦法是通過理性和平的道路。因此,我們現在就要對濫殺的暴力事件加以最大的警惕,盡量防患于未然。
3
降低不確定性帶來的恐懼
要盡量減少類似事件的發生,筆者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首先應調整社會分配體制,解決好民生問題。
讓一般人通過正常勞動可以買得起房,起碼有買得起的希望。
要做到這一點,一是要切實保障個人的基本權益,建立各種利益的表達機制;二是要約束強勢集團的掠奪行為,包括熱衷賣地的地方政府和謀取暴利的房地產商;三是要加快各類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
另外,還需要加強對社會邊緣人的物質救濟和精神幫助,使他們能有尊嚴、有希望地生活下去。
其次,應采取各種辦法,使社會各階層之間更容易流動、更有規則地流動。
只有合理化流動的加強,才能消解官民之間、貧富之間、強弱之間的“我們—他們”式的結構對立。尤其需要保障底層知識分子的基本物質權益。
中國數千年來的歷史進程表明,他們往往具有相當的號召力、影響力和破壞力,這一群體的上升通道尤其需要重點關注。
再次,應加強心理干預。
南平慘案的背后,一方面需要挖掘背后的社會問題,另一方面還需要剖析鄭民生個人的人格、心理問題。
建立社會心理發現和干預渠道已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對弱勢群體的關懷和心理引導必須進行重點強調??梢詫χ攸c人群提供免費或低價的心理治療。
還應該加強社區建設,使弱者能找到歸屬感。
社區是社會的最基層單位,加強社區為代表的基層社會建設,不僅讓它成為我們生活的家園,更要成為心靈的家園。
通過社區工作者建立一種心理疏導的機制,能及時發現問題并對社會情緒進行疏導,對社會心態進行引導,對一些反社會行為進行干預。使從源頭解決問題成為可能。
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約束公權力。正常的社會也不能完全避免反社會的“殺人狂”,但不正常的社會,會逼得更多正常人走極端。
要想真正限制公權力過強,筆者認為應做到四點,即明晰的產權、有權威的司法體系、真正的代議制度和開放的媒體,而這在現行憲法框架下完全可以做到。
應該讓每個公民的努力和付出都能有適當的回報,讓遵守規則者得利;讓每個公民都知道憲法是社會的底線,從而可以合理地預判自己行為的后果;讓公民通過結社等爭取共同利益;在公民自由表達的基礎上建立多元價值觀。這樣才能降低民眾因不確定性而產生的恐懼,避免南平血案式的惡性事件。
總之,南平血案的發生及其所暴露扭曲的社會心態,呈現出病態性的社會心理疾病,也意味著中國進入了一個社會心態更復雜的階段。
如果不及時調整和積極處理,必然會影響到和諧社會進程,甚至發生一些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而要讓弱者免于生活無著的恐懼、免于被欺辱蔑視的恐懼、免于被社會拋棄的恐懼,讓普通人免于成為無辜受害者的恐懼,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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