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打通執行堵點,充分發揮“財產保全”的功能作用,推動執行案件前端化解。5月23日上午7:00,河南省洛陽市嵩縣人民法院聚焦財產保全案件、涉民生小標的營商案件開展集中執行專項行動。
強化訴前保全,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在裴某與張某非訴財產保全審查一案中,經審查,對申請人裴某名下嵩縣白河鎮某連鎖銷售店和某修理門市以及兩個店內存放的待售二輪、三輪電動車、燃油車共171輛車(保全金額為420000元)予以查封。
案件移送至執行局執保組后,考慮查封電動車數量多、易轉移等特點,執行局聯合法警大隊出動十余人到現場核對車輛予以查封,有效預防當事人隱匿、轉移財產,同時將強制執行威懾力彰顯在訴前,從源頭上削減執行難。
涉民生小標的案件執行現場,執行干警緊盯民生權益保障,上門找人,釋法明理,集中化解民間借貸糾紛及買賣合同糾紛等案件,到被執行人常住地張貼查封執行公告;一路聚焦嚴懲“老賴”,對態度惡劣拒不還款的被執行人采取強制拘留措施,嚴厲打擊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
截止發稿,本次集中執行活動共出動警車9輛,執行干警、法警30余人,保全電動、燃油兩輪三輪車171輛,拘傳拘留6人,執行到位金額12.71萬元。(王冰倩)
【編輯 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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