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禪城區政府網站發布了《關于印發佛山市禪城區農村宅基地自建房規劃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明確新規將于6月25日正式實施。
辦法提出,宅基地建房應符合宅基地建房分區管控要求,劃定重點管控區與一般管控區,建立差異化宅基地建房管控規則。
重點管控區內,原則上允許申請危房類翻建和保障類翻建。而一般管控區內,允許申請一般性翻建、危房類翻建和改建。
其中,一般性翻建、改建,須在農村宅基地證載紅線范圍內,按照建筑層數不超四層、建筑高度不超15米實施拆舊建新。
而危房類翻建,須在農村宅基地證載紅線范圍內,按照證載建筑面積與證載建筑層數實施拆舊建新,但建筑層數最高不得超過四層、建筑高度最高不得超過15米。
至于保障類翻建,則須在農村宅基地證載紅線范圍內,按照戶內成員人均建筑面積40平方米/人的標準計算可建層數,按照可建層數實施拆舊建新,但建筑層數最高不得超過四層、建筑高度最高不得超過15米。
此外,新規中對于禪城農村自建房的規劃技術都做出了規定,除了原則上不超過四層,總高度不得超過15米外,還明確首層結構層高不得超過4.5米,第二至四層結構層高不得超過3.6米,農村宅基地自建房建筑控制線原則上與相鄰住宅建筑間距不少于0.8米,天面樓梯間、電梯間高度不得超過3.6米等。
文章來源:樂居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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