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境廬詩草箋注》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錢仲聯先生的《人境廬詩草箋注》是他出版最早的一部古籍整理、箋注的著作,也是他除《海日樓詩注》(《沈曾植集校注》)外,用力最勤的一部。該書最早由商務印書館出版于1936年。新中國成立后,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前身)于1957年首次出版,并于1981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再版。2000年,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百年百種優秀中國文學圖書”,《人境廬詩草》在列,所用即錢仲聯先生的箋注本。該版有所修訂,錢先生在該版書末有一“2000年版跋”,交代了該書簡單的出版流程,并提及了諸版的修改情況:
《人境廬詩草箋注》初版本,連史紙線裝本三冊,民國二十五年十一月,上海商務印書館發行。新中國成立后,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多次重印,最后一次印本為一九八一年六月版。商務本原有之陳柱、馮振、王蘧常三先生之序及余自序,俱被重印本刪去,注中所引曾國藩日記及詩句亦被刪去,其他箋注內容,頗多更易,與商務本互有短長。茲合各本,取長補短,如恢復所引曾詩,增注唐才質詳細生平;原注佛典,轉引者多,茲直接從《大藏經》改采切當之經論。
《人境廬詩草箋注》商務印書館1936年版 上中下冊
跋文中提到該書建國后出版的版本對原1936年商務版似有不小的刪改。將1936年商務版與建國后1957年古典文學出版社版兩相對照,確實,1957年版僅保留了黃遵憲詩集的自序和康有為為黃遵憲詩集寫的序,將錢仲聯的自序,陳柱、馮振、王蘧常三人為錢仲聯《箋注》所寫序刪去,這應該是為了突出出版該書乃以詩集為主,箋注為閱讀輔助的緣故。1936年版中,在注釋黃詩時,錢仲聯先生引用了大量曾國藩的詩文作為書證。如卷一《感懷》“萬世循軌轍”引曾國藩詩“歷世循舊轍”;《潮州行》“扶床面色灰”引曾國藩詩“客子扶床面已灰”等,在1957年版中皆被刪去。而《感懷》“上溯考據家”引曾國藩日記“考據之學,即今世所謂漢學也。本孔門文學之科”,則被改換成“姚鼐《復秦小峴書》:天下學問文章,有義理、文章、考據之分,異趨而同為不可廢”。這種刪改,自然是因為建國后對曾國藩的評價問題所致。曾國藩在晚清民國知識分子圈中被認為是道德文章楷模,但他在清廷應對太平天國運動的過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所以后來范文瀾先生曾寫書批判曾國藩,基本為建國初期對曾的看法定了基調。如此,在當時,一本書中如不加批判地大量引用曾國藩的詩文,顯然不大合適。1936年版《人境廬詩草箋注》之大量引用曾國藩詩文,倒可看出錢仲聯先生對黃遵憲詩的看法,即他的詩歌技法有學習曾國藩的地方。黃詩自序中說今人寫詩當“以單行之神,運排偶之體”,“用古文家伸縮離合之法入詩”,這與曾國藩在《大潛山房詩題語》中評價宋詩“山谷學杜公七律,專以單行之氣運于偶句之中;東坡學太白,則以長古之氣運于律句之中。樊川七律,亦有一種單行票姚之氣”云云頗為相似。1981年《人境廬詩草箋注》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再版,所引曾詩也未恢復,而錢仲聯先生又在書前加了一篇論黃遵憲及黃遵憲詩的長文,講到對前人的承襲,也只及宋湘、龔自珍等人,沒有提到曾國藩,應是彼時對曾國藩的評價還未完全扭轉的原因。2000年中國青年出版社版雖然恢復了曾詩,但“前言”依舊用了1981年版。如錢先生能再重寫“前言”,或許會加上曾國藩對黃遵憲的影響,如今這個影響倒少見有人揭出,頗可惋惜。
那么,《人境廬詩草箋注》建國后版本對1936年版除了上述刪改外,是否還有別的刪改?粗略地比對兩個版本可以發現,在黃詩提及太平天國與義和團運動的箋注中,1957年及后來的版本對1936年版做出了較大更動,此事未見錢先生在2000年跋語中提及,茲舉兩例以明之。
《人境廬詩草箋注》古典文學出版社1957年版
卷一《乙丑十一月避亂大埔三河墟》,1936年版在詩題注引《清史稿·穆宗紀》云:“同治四年十一月庚辰,粵匪陷嘉應。”又在“尚有群蛙亂跳鳴”句下引《嘉應州志》:“同治三年甲子,官軍克復金陵。發逆余黨汪海洋、李世賢、丁大洋、林伯燾竄擾江閩粵三省邊界,眾號百萬,所至輒陷城邑,州屬之平遠、長樂皆先后失守,鎮平失守者凡三。”又引《國史·左宗棠傳》:“十月海洋陷廣東嘉應州,宗棠奏言:‘發逆僅一汪海洋而廣東患,氣在惠潮嘉三郡,海洋回竄,土匪散勇多附之。’”來箋釋寫作背景。1957年版題注,刪去了《清史稿·穆宗紀》的表述,換成了羅爾綱《太平天國史稿·汪海洋傳》:“乙丑十五年五月,入廣東境,破清軍于鎮平,進攻嘉應州。八月,清將康國器來攻。鎮平陷。海洋走平遠。九月,趨江西。清軍拒之。復由江西入廣東,破平和,走連平。越山入興寧。所過城邑,輒繞道疾趨。旬日間走數百里。十月,突襲嘉應州,克之。清軍還救不及。左宗棠檄各路清軍來圍,嘉應州城環水,其南曰河南,海洋以重兵駐之。又南曰小密、曰芹菜洋,地皆險要,清軍獨缺圍,不扎一營。海洋即由芹菜洋傾城出戰,大敗清軍。宗棠急扼三河壩,三河者,大小靖溪及雁石溪所匯也,其地崇山絶澗,為潮州要沖。”又將“尚有群蛙亂跳鳴”句下注作了簡化,刪去了《國史·左宗棠傳》的引述,《嘉應州志》中的引文也將“官軍克復金陵。發逆余黨”“州屬之平遠、長樂皆先后失守,鎮平失守者凡三”數句刪去。羅爾綱《太平天國史稿》的材料,較之原引幾處描述該戰役的文字更詳細。但更重要的是,他是站在太平天國軍隊的立場上寫作的,傳統政治話語中將太平天國描述為“賊”“發逆”的表述被全數替換了。
再舉一個黃詩提到義和團運動的例子。卷十《初聞京師義和團事感賦》,1936年版題注引《清史稿·德宗紀》:“光緒二十六年正月,拳匪起山東,號‘義和拳會’……夏四月庚寅,義和拳入京師。”末句“未知盜首定何誰”則引李希圣《庚子傳信錄》、羅惇曧《庚子國變記》中的相關內容,到了1957年版,題注引《清史稿·德宗紀》,僅“夏四月庚寅,義和拳入京師”一句。“未知盜首定何誰”句,則將李希圣《庚子傳信錄》和羅惇曧《庚子國變記》中的內容全部刪去,換成了范文瀾《中國近代史》:“義和團入京后,聲勢大張。清政府任命載勛、剛毅統率義和團,企圖干涉團民行動。但重要事件,載勛等不能作主。仍請壇中大師兄焚表燒香,載勛等不能干預。”最后又加了一段“案”:“公度對義和團運動,采取仇視態度,稱之為盜為匪,蓋當時地主階級、買辦階級、資產階級對義和團都采取反對態度……歷史條件與階級立場使然。”與前舉刪改太平天國相關注文的方式如出一轍,將原引文獻中站在清廷立場,有關義和團文字的負面表述刪去,有些地方則換成了站在義和團立場上說話的、范文瀾《中國近代史》中敘述的相關記載。最后甚至還加了一段案語,表明黃遵憲對義和團態度乃是“歷史條件與階級立場使然”。縱觀1957年版《人境廬詩草箋注》中涉及太平天國、義和團運動箋注的刪改,大致方向都是一致的,即將原注中對太平天國稱“發逆”、義和團稱“拳匪”以及對二者污蔑的表述盡數刪去,補充了大量站在太平天國、義和團運動立場上說話的《太平天國史稿》《中國近代史》的相關內容。
那么,這種刪改是如何形成的?依照2000年中國青年出版社跋語所言,該書在1957年由上海的古典文學出版社、1981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多次重印”,諸序“俱被重印本刪去,注中所引曾國藩日記及詩句亦被刪去,其他箋注內容,頗多更易”,則似乎這些刪改皆是應出版社的要求,而始作俑者就是重新出版該書的古典文學出版社。真實的情況確實如此嗎?結合當時一些史料、檔案,細繹該書出版的過程,似乎問題并非那么簡單。
《夏承燾日記》1954年7月26日載:“發新文藝出版社片,介紹錢仲聯《人境廬詩箋注》。”可知《人境廬詩草箋注》在建國后,曾由夏承燾先生介紹給古典文學出版社前身,也是上海古籍出版社前身的新文藝出版社古典組。但夏先生日記1954年9月9日又說:“接上海新文藝出版社函……謂仲聯《人境廬詩箋》正征求人民文學出版社同意。”則《人境廬詩草箋注》的稿件,又曾到過人民文學出版社。這是怎么回事呢?原來,1954年,除了新文藝出版社與夏承燾先生接洽外,北京的人民文學出版社也在稍后向夏先生約過稿,并詢問長遠的選題計劃(具體可參看拙作《夏承燾〈姜白石詞編年箋校〉出版的前情》,載《書城》2025年5月)。應是在當時,夏先生除了透露自己的研究計劃外,也向他們介紹了幾部其他人的古典文學著作,包括《人境廬詩草箋注》。雅昌藝術網“2019年春季書刊資料文物拍賣會(一)”之拍品信息,有1954年錢仲聯致夏承燾函,正及《人境廬詩草箋注》事,其中說到:“近示所稱去函北京人民出版社接洽一節,未知是否新文藝出版社舊事?如系兩回事,自以交人民出版社為佳。詩箋已于上月向友人處取回,當遵照古籍刊行社意見細加修正。”文中所云“古籍刊行社”即人民文學出版社在1954年成立的一個專門刊行文學古籍的副牌,由該信亦可佐證《人境廬詩草箋注》由夏承燾分別介紹給過上海的新文藝出版社與北京的人民文學出版社,而錢仲聯先生選擇了人民文學出版社作為該書最初的出版機構。
1954年12月18日夏承燾日記:“得北京文學古籍刊行社復函……并言《人境廬詩箋》事,即函告仲聯。”1954年12月25日:“得仲聯復,謂《人境廬詩箋注》明春可改成。”則《人境廬詩草箋注》在1954年底,已經投往人民文學出版社,并由對方審稿。1955年1月17日,夏承燾又“得文學古籍刊行社函”,“言《人境廬詩箋》觀點多問題”,當即“作仲聯復,屬其改《人境廬詩箋》關于義和團等處之觀點,先改成一冊寄社,請提意見”,1955年1月21日,“得錢仲聯函,謂《人境廬詩箋注》月內可整理完畢”。可知人民文學出版社在看了《人境廬詩草箋注》后,覺得錢仲聯在對義和團等處問題上,“觀點多問題”,夏承燾自然也不敢怠慢,馬上寄書勸他進行修改。1957年改稿上對太平天國、義和團等問題的諸多刪改,應該就是1954、1955年間,在人民文學出版社審稿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
但此后,《人境廬詩草箋注》的出版似遇到了一些困難。夏先生1955年3月30日日記載:“(徐)步奎告予新文藝出版社有友人來函,怪予介紹龍、錢二人印書。”將龍榆生、錢仲聯二人并舉,應該是二人在建國后曾因歷史問題遭到非議。1955年7月16日,夏先生又記錄了他寫“檢查書”的情況,說主要寫了兩點,其中一點就是“對人只片面注重其學問業務,而忽略其政治思想”,舉的例子正是“介錢仲聯《人境廬詩箋注》”。《人境廬詩草箋注》本來就被人民文學出版社認為“觀點多問題”,錢仲聯先生的“歷史問題”又被揭出,該書的出版形勢,陡然變得嚴峻了起來。
不過,夏先生并未因錢先生的“歷史問題”而疏遠他,對《人境廬詩草箋注》的出版還是心心念念。1956年7、8月間,夏先生入京參加教育部召開的中國文學、歷史教學大綱會議,在與時任教育部副部長柳湜會面時,專門談了錢仲聯的問題。1956年8月17日日記載:“與柳湜部長說錢仲聯事,案間適有《人境廬詩箋》也。”也許當時對錢仲聯先生著作出版的情況開始有些松動,與柳湜的會談,應該是得到了《人境廬詩草箋注》可以出版的肯定答復,8月22日,夏先生回到杭州,“即作仲聯復,寄來《人境廬詩草箋注》改稿三冊”。8月25日,“晨寄出錢仲聯《人境廬詩箋》及《清詩選》稿五冊與新文藝出版社”。1957年1月3日,“得仲聯揚州函,謂《人境廬詩箋》及《昌黎詩箋》古典文學出版社皆已承印”。《人境廬詩草箋注》的出版事宜終于塵埃落定,由剛剛從新文藝出版社古典組改組而來的古典文學出版社出版。
這里還有一個問題,即《人境廬詩草箋注》最早由錢仲聯決定,選擇投往人民文學出版社,為何在其出版遭到阻滯中輟,繼而再次啟動后,直接寄給了古典文學出版社?這應該與當時人民文學出版社中國古典文學著作出版出現問題有關。夏承燾1956年8月18日日記載:“江津王利器君來,為作家出版社征稿。謂彼社為印中小學教科書,古典書出版困難,三年內不易解決。”夏承燾先生在京與人民文學出版社編輯王利器會談時,王利器透露了作家出版社(即人民文學出版社,作家出版社亦是當時的一個副牌)“古典書出版困難”的事實,夏承燾先生當時的《姜白石詞編年箋校》原本也擬在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此后便改投古典文學出版社(“古典書出版困難”或許也與當時人民文學出版社第二編輯室主任聶紺弩與副總編王任叔之間的矛盾與斗爭有關,亦可參見拙作《夏承燾〈姜白石詞編年箋校〉出版的前情》)。彼時古典文學出版社剛從新文藝出版社古典組分出,正需古典文學的稿件,在這樣的背景下,將《人境廬詩草箋注》直接寄給古典文學出版社也是非常明智和正確的選擇。
《人境廬詩草箋注》出版的來龍去脈,大致已可厘清:即最早由夏承燾先生向新文藝出版社古典組及人民文學出版社分別介紹,錢仲聯先生最初選擇了人民文學出版社,但人民文學出版社認為該稿對義和團等問題“觀點多問題”,夏承燾先生向錢先生建議修改。后來,錢先生因“歷史問題”,出版著作一度變得困難,形勢變化后,才又將稿件投往已經由新文藝出版社古典組改組而成的古典文學出版社,最終順利出版。稿件的刪改,應該是接受了人民文學出版社意見后即開始。那么,人民文學出版社的意見,到底使錢仲聯先生刪改了多少?古典文學出版社審讀后的意見又是什么樣的?翻閱上海古籍出版社社藏《人境廬詩草箋注》之檔案,大致可以解決這一疑問,下面將略加申說。
《人境廬詩草箋注》檔案中有“新文藝出版社來稿處理單”一張,來稿日期為“1956年8月28日”,來源“夏承燾介紹”,應即夏承燾先生在1956年8月25日寄出的稿件。“編輯室主任意見”欄,填寫有署名錢伯城10月18日的意見“李社長批示發稿”,后又附錢仲聯1956年9月10日信件一封:
新文藝出版社總編室通聯組負責同志:
前奉編通古(56)字第5176號來函,囑將“人境廬詩”刪去的部分,補箋寄上,現在已整理就緒,共21頁,外加目錄正誤一頁,一起掛號寄奉,即請分別插入注稿中以成完璧。
此致
敬禮!
錢仲聯
九月十日
由此可知,古典文學出版社在收到稿件后立即開始了審讀工作,之后便向錢仲聯先生提出了審讀意見,在錢仲聯先生根據審讀意見修改完畢后,就由社長李俊民親自批示發稿。十分奇怪的是,從錢仲聯先生的回信看,審讀意見并非讓他刪去什么違礙的地方,而是將某些原來刪去的地方補足。這又是怎么回事?檔案中另附1957年10月15日錢仲聯先生因沈曾植《海日樓集》整理與出版社編輯楊友仁先生的商榷信件中透露出刪除、恢復的個中消息,其中說到:
“人境廬詩草”中反對太平天國、反對義和團之詩,弟稿中原已刪去,后來古典出版社意見不應刪去,囑弟補足。
原來錢仲聯先生最初投到古典文學出版社的、接受了人民文學出版社意見的《人境廬詩草箋注》改稿,是干脆將其中反對太平天國、反對義和團運動的詩歌全部刪去的版本。而古典文學出版社反而是認為這種刪改違反古籍整理反映古人古書原貌的準則,又讓他補足。錢先生補足時,自然不會將“丑化”“污蔑”太平天國、義和團運動的注釋再次出現,于是將這些注釋換成了更為“進步”的版本。
現在看來,錢仲聯先生的這種刪去作品原文的做法有些太過“正確”,甚至違背了我們現在整理古籍的基本原則,如無古典文學出版社的意見,《人境廬詩草箋注》的學術價值恐怕將大打折扣。但當時正處于新時代與舊時代交替的時期,對文化遺產的繼承與出版,到底持何種態度、用何種手段,都是可以討論與商榷的。整理古籍,到底可不可以刪改,也在可討論的范疇內。1956年11月28日,上海《文匯報》第二版曾登載過一篇短文,題目是“古典文學作品能不能刪改——上海出版界正熱烈討論”,文章不長,為讓讀者更清晰地明白當時對古典文學作品如何出版的態度,遂全文迻錄于下:
上海出版界最近對古典文學作品重印時應否刪節、如何刪節等問題展開討論。有些人主張把古典文學原封不動的出版;大多數人則認為古典文學的讀者對象是廣大人民群眾,不是專給研究者用的,因此有必要將古典文學中的糟粕部分刪去。
主張把古典文學原封不動出版的人認為:古典文學是祖國的文學遺產,改動了就會破壞原著的精神面貌、結構和風格;應當保留古典文學原著的面貌,反映當時的封建社會的真實情況,否則不能使讀者通過作品去認識那個時代生活的復雜面貌。有人建議出版古典文學作品不應刪改,但要另寫序文指出其糟粕。
主張刪改人的意見是:將古典文學中的糟粕部分刪去,對讀者是有利的。改寫古典文學作品,用現代漢語翻譯,對讀者方便,但必須在尊重古代人勞動的前提下,在豐富、提高、純化古典文學的基礎上進行刪改。刪改也只限于刪掉一些反動的、荒誕不經的、淫穢的、侮辱勞動人民的內容,一般封建迷信的可不必刪改。也有一些人主張采用節選本,如開明書店以前出版的“水滸”版本,或者是以某一人物和某一事件為中心的節選,如“諸葛亮”“赤壁之戰”的故事等。還有一些人則認為有些作品需要加以徹底的改編。正在展開的這個討論,已引起出版社的編者、讀者和古典文學研究工作者的強烈興趣。
可知在當時的背景下,古籍整理刪或不刪都是有道理、有商榷余地的。幸運的是,從今天看,建國后古典作品的出版還是以忠實反映“原著的精神面貌、結構和風格”為主,現在這也已經成為整理古籍的學術共識。這一局面的達成,與當時有識的古籍出版者做出的努力是分不開的。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新中國古籍整理出版事業史研究[23&ZD217]”的階段性研究成果;文中“雅昌藝術網”所載錢仲聯致夏承燾信、《文匯報》1956年11月28日文,皆承友人宋希於先生告,特此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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