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農民,她是皇妃,他們成了夫妻。
誰也沒想到,這不是電影,是中國真實的歷史。
——《壹》——
她的丈夫是皇帝,但她要離婚
13歲,她被選進宮,不是為了榮華,不是為了愛情,她甚至沒見過他幾次,他是皇帝,溥儀,她是他的妃子,文繡。
那一年,1922年,皇帝剛結婚,皇后是婉容,文繡只是妃子。
排得上號,但排不上心,紫禁城封著,門口的衛兵冷得像石頭,后宮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冷,溥儀對她沒興趣。
不是嫌她長得丑,是因為,他不碰她,根本不碰。
幾年婚姻,連手都沒牽過,她連自己的丈夫是什么樣的男人都不知道,她不敢問,只能等,直到1924年,馮玉祥政變,溥儀被趕出宮。
文繡,跟著走出了皇宮,從皇妃到“被遺棄的女人”,只用了兩年。
更大的羞辱在后面,溥儀去了天津,住在張園、靜園,與日本人來往密切,他在籌劃復辟,連帶著皇后婉容沉迷鴉片,文繡像個影子一樣被遺忘。
她終于受夠了,1931年,她登報提出離婚。
“中國第一起皇妃告皇帝離婚案?!蹦菚r候,離婚對女人來說等同“自毀”,更別說她是皇妃,他是皇帝,她寫下:“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備受虐待,不堪忍受”
溥儀氣瘋了,但她不退,她要離婚,要贍養費,要自由。
法院不受理,她就登報,社會一片嘩然,最終,她拿到5.5萬銀元,獲得自由,在紙面上,她是“退位皇帝之妃”,在現實中,她是個單身女人。
沒人教她如何活下去,她改名,四處逃避,她叫傅玉芳,從此,文繡死了。
——《貳》——
他是清潔工,她是皇妃
1947年冬天,北京很冷,劉振東,穿著棉襖,提著破提包,他原是國民黨少校,后因主動像政府坦白過去,被安排到北京西城區清潔隊。
沒人知道,他要遇見前皇妃了,介紹人是老戰友,說有個女同志可靠,能干,適合一起過日子,劉振東見她第一面是在報社外。
她穿著舊呢子大衣,腳上套著棉布鞋。
頭發整整齊齊,說話有點南方口音,她說:“我叫傅玉芳。”他看她不笑,像藏著什么,她問:“你一個人?”他說:“一個人。”
她低頭:“我也是?!彼麄兒芸旖Y婚了。
沒有酒席,沒有證婚人,只有一張結婚證,北京東城的小屋很冷,窗戶糊著紙,晚上兩人躺在炕上,她總是咳嗽,她做飯,他打掃。
有時候,她會一個人盯著窗外發呆。
他問她在想什么,她說:“在想以前的事?!彼f:“過去都過去了,咱以后慢慢過?!彼恢浪钦l,她不想說。
她不愛照相,不寫信,不串門。
她從不提家人,也從不回老家,他們從沒大吵過,她喜歡清靜,他也不多話,但她身體越來越差,心臟疼、喘不上氣。
1953年秋天,她病倒了,醫生說是心梗,來不及了。
她拉著劉振東的手:“我不是傅玉芳,我以前是皇妃。”他一時沒聽懂,她用最后的力氣說:“我是溥儀的妃子。”他呆住了。
然后他點頭:“在我眼里,你就是傅玉芳,永遠是?!彼α?,閉眼走了。
——《叁》——
我這輩子最驕傲的事,是娶了她
1953年冬天,北京下了場雪,劉振東在墓地前站了一整天,他不流淚,他只看著那塊墓碑,傅玉芳三個字,刻得不深。
但他記得,她說:“我死后,別讓別人再把我當成什么過去的人,我只是你媳婦?!?/p>
他照做了,有人當面問他:“她真的是溥儀的妃子?”他點了根煙,說:“是?!庇謫枺骸澳悴唤橐??”他說:“我高興都來不及。”
后來他對一個老朋友說了一句話。
被一直記了下來:“我這輩子最驕傲的事,就是娶了皇帝的老婆,值了。”不是炫耀,他不張揚,那語氣更像是一種確認,一種為她正名的方式。
她不愿被記起,他不讓她被忘記。
1953年以后,劉振東沒再結婚,家里多了一張舊相片,是她年輕時的模樣,他藏在箱底,誰也不讓看,單位搬遷,他帶著那張相片。
帶著她留下的茶缸、繡花針線包,還有她做過的紙燈籠模型。
晚上沒事,他就坐在炕頭翻她寫過的舊筆記,雖然字少,但他一頁一頁看,她字寫得不整齊,有些筆畫歪歪扭扭。
他說,那是她學著隱藏身份,改過來的筆法。
越普通,越真實,他常說,她不是過去那個“妃子”,她是后來那個“人”,她做飯,掃地,過冬天,躲霜凍,跟他吵過鍋漏水、米飯夾生。
她也有脾氣,但從不摔東西,這才是真實。
——《肆》——
不被定義的愛情
文繡一生有兩個名字,一個是皇妃,一個是傅玉芳,前者被記錄在歷史里,后者被埋進生活中,她不讓別人提起“那段過去”。
不是因為恥辱,是因為她不想活在別人的想象里。
她知道,人一旦被貼上標簽,就活不成自己,從皇宮逃出后,她沒找過特權,也沒寫回憶錄,她糊過紙盒,賣過香煙,教過小孩寫字。
她喉嚨沙啞,手指凍裂,一年換四次工作。
這些事,沒有人愿意提,只記得她曾是“淑妃”,但她的婚姻,是她自己選的,她不想再過依附的日子,劉振東不是英雄,不是貴族。
他甚至連一個正經的職稱都沒有。
但他從來沒對她大聲說話,從沒問她過去的男人是誰,從沒要求她解釋那筆“贍養費”,她咳嗽的時候,他用破毛巾捂著她的嘴,一口痰一口吐地陪她熬過冬天。
這就是她要的生活,外面的人,想不通。
“一個堂堂皇妃,怎么會看上他?”他們不懂,她不是看上他,她是看清了自己,那時候的北京,動蕩未停,女人守節被當成美德,但她偏不。
她選擇“再嫁”,打破所謂的“規矩”。
她活成了一個女人,而不是一個符號,她的遺物里,只有一封自己寫給自己的信,最末一句:“此身雖賤,但心未賤?!?/strong>
這段婚姻沒有誓言,沒有戒指,沒有浪漫。
有的只是:她不想再被利用,他愿意守著她,這段感情,不被時代定義,不被身份評判,一個逃離皇宮的女人,一個最底層的男人。
他們一起活成了愛情最真實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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