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才常,字黻丞(也稱佛塵),湖南瀏陽人,與譚嗣同同鄉(xiāng),并稱為“瀏陽二杰”。唐才常自幼關心國事,甲午之后,國勢衰微,唐才常專力研究各國政治外交經驗,成為維新派的一員。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6月,光緒皇帝頒布“明定國是”詔書,計劃以日本明治維新為藍本進行改革,是為戊戌變法,內容涉及:
改革政府機構,裁撤冗官,任用維新人士;鼓勵私人興辦工礦企業(yè);開辦新式學堂吸引人才,翻譯西方書籍,傳播新思想;創(chuàng)辦報刊,開放言論;訓練新式陸軍海軍,科舉考試廢除八股文,取消多余的衙門和無用的官職。
由于變法觸犯了以慈禧為首的頑固派利益,當年9月,慈禧發(fā)動政變,囚禁光緒皇帝,戊戌變法失敗,前后僅103天。戊戌政變后,唐才常與康有為、梁啟超出逃日本東京避難,并立志要“樹大節(jié),倡大難,行大改革”。唐才常以流亡在日本的維新派人士為基礎,組建了“保皇黨”,計劃營救光緒皇帝,實現君主立憲(“討賊勤王,以清君側”)。
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義和團運動爆發(fā),北方陷入動蕩,唐才常與康有為、梁啟超策劃在長江兩岸各省起兵“勤王”,攻入北京,擁戴光緒親政。次年,八國聯(lián)軍攻陷北京,慈禧太后挾持光緒皇帝出逃西安,大清帝國頓時陷入“無政府狀態(tài)”。于是,唐才常趁機鼓動招攬會黨和傾向保皇的清軍組建自立軍七軍(即自立七軍),由唐才常自任督辦,自立七軍遍及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數省,有2萬余眾,頗具規(guī)模,并頒布文告和法令:
保全中國自立主權;請光緒皇帝復位;無論何人,凡有保全中國者,皆可入會;會人必須禍福相依,忠難相救,且當一律以待會外良民;不準奸淫;不準酗酒逞兇;不準用毒械殘待仇敵;凡捉獲頑固舊黨,應照文明公法辦理,不得妄開殺戮;保全善良,革除苛政,共進文明而成一新政府。
可惜因為軍費問題以及自立軍各部配合不力導致起義還沒開始就被清廷重臣、湖廣(湖南、湖北)總督張之洞偵知。七月二十七日晚,張之洞突襲唐才常設在漢口的自立軍總機關,搗毀了起義總指揮部,唐才常被抓獲,張之洞派人審訊唐才常何故“謀反”,試圖勸降唐才常,唐才常義正嚴詞地答道:“此才常所為,勤王事,酬死友,今請速殺。”張之洞見唐才常心意已決,遂于次日晚上將唐才常處死于武昌大朝街紫陽湖畔。臨刑前,唐才常賦詩道:
“七尺微軀酬故友,一腔熱血濺荒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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