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盛偉強、馬文志、金永浩
1992年3月15日,中國農業銀行哈爾濱分行動力辦事處被盜,涉案金額為128余萬元人民幣。這是截至到當時為止、建國以來最大的銀行盜竊案。
案發后,公安機關偵查時發現:該金庫于1991年7月改建時,嚴重違反中國農業銀行的相關規定,施工時也沒有遵守相應的安全防范,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具體情況是:
1、沒有拉開金庫與四鄰的距離,金庫兩側是無人居住的居民住宅區;
2、金庫建在毫無防范措施的設備層之上,金庫下面是設備層通道,為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條件。
就這樣一套違規改建的一座建筑,1991年11月投入使用時,在金庫內外竟然未設置任何報警裝置,沒有履行審批、驗收手續。特別是該辦事處的副主任孫永剛,主管安全保衛工作,又是單位治安防范負責人,既不去周密調查了解金庫四周地形位置和社情,也不研究制定金庫安全防范措施,更沒向值班、值宿干部和守庫警衛、庫管人員說明金庫西墻外是尚未住人的居民區,要重點警衛。
農行網點(場景模擬,圖文無關)
哈爾濱市公安部門現場勘察發現,與金庫一墻之隔的一間屋內,有乙炔瓶、氧氣瓶、鋼軌、枕木、汽水瓶蓋、煙頭等遺留物,在被鑿穿的墻壁上發現有錘子、鋼釬、扁鏟留下的痕跡。
根據這些遺留物,公安機關順藤摸瓜、用21天的時間偵破了此案。主犯是“喬四”犯罪團伙盛偉光的哥哥盛偉強,在捕獲時吞氰化物畏罪自殺;其余兩主犯金永浩、馬文志,分別于4月5日和6日被抓獲。
據案犯交代:1992年1月以來,哈爾濱安裝公司一隊的技術員盛偉強勾結其發小、沈陽無業游民馬文志(原沈陽軍區空軍中尉),多次潛入該辦事處的地下室,利用千斤頂、砂輪機、氣焊機等多種工具,企圖打開金庫,但未得逞。
之后,盛、馬二犯賊心不死,又勾結盛偉強的鐵哥們、哈爾濱日報印刷廠工人金永浩,雇用了民工,在與金庫一墻之隔的無人居住的民宅、鑿洞多日,終于于3月14日晚,將近半米厚的墻壁鑿開。鑿開后,民工發現了問題,感到情況不妙,悄悄跑了;三犯潛入進去,盜走人民幣128.2萬多元。
事實上,從1992年3月11日至14日,犯罪分子連續幾天在金庫西墻外鑿金庫的墻,聲音在辦事處各房間都能聽到;銀行的工作人員也曾注意到過,但未引起辦事處領導以及相關人員的重視。
比如3月12日上午,金庫庫管員將某職工叫到金庫內,告之金庫左上方有異常響聲,并指定方位,讓其聽聲音。對方聽到聲音后,答應庫管員“向主任反映一下”,但因當時未找到主任,過后就忘了報告。
期間,還有一名職工向該辦事處經濟民警隊副隊長孫長滿報告,說金庫西墻有砸墻聲,“金庫有危險”。孫長滿不僅不采取相應措施,反而說:“金庫結實,給你一把鎬,刨一天也刨不開。”
砸墻的民工(場景模擬,圖文無關)
由于相關人員的思想麻痹、玩忽職守,對發現的嚴重問題未予重視,也未采取措施,最終致使犯罪分子作案得逞;與此案相關的九名銀行職員人,隨后被動力區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案件最后,作案人馬文志、金永浩于1992年5月30日在哈爾濱被處決;銀行玩忽職守的人員中有7人被判處兩到五年的有期徒刑。
需要說明的是:當時金永浩正在辦理定居韓國,即將準備走了。盛偉強自殺時,警方沒有得到任何口供,不知道金永浩參與了此案,只是抓了13個和盛偉強關系密切的人;而金永浩不知情,以為盛偉強供出了自己,所以就坦白了,這才牽出來馬文志。如果辦案民警稍一延遲,待盛偉強自殺后、金永浩出了國,這案子就懸了,也許馬文志就逍遙法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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