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挨打后,踉蹌著來到眾人面前傾訴苦楚。關于他挨打后的凄慘模樣,詞話本僅用一句白描,卻堪稱精妙絕倫,然而這一描寫在崇禎本中卻被盡數刪去 ——“打內剌扒著腿兒走那屋里,拶的把人揸沙著?!?崇禎本的刪改看似不著痕跡,緊接著便是賁四等人圍上來詢問平安挨打緣由,上下文銜接流暢自然,乍一看似乎并無不妥,實則暗藏玄機。
眾人之所以對平安挨打一事興趣盎然,根源在于他遭受的刑罰極為慘烈。只有從旁觀者視角,生動刻畫平安挨打后的慘狀,才能自然引發眾人議論,讓情節推進順理成章。因此,這句描寫絕非可有可無,而是不可或缺的關鍵一筆。
再看平安受刑時,文中曾有 “打的皮開肉綻,滿腿血淋” 的描述,這類表述不過是常見的成語堆砌,落入俗套,缺乏新意。況且,“皮開肉綻,滿腿血淋” 的傷勢被衣物遮掩,平安 “提著褲子往外去了”,他人根本無法直觀看到。真正能被眾人察覺的,是他因肢體受創而產生的動作變形。詞話本著重描寫平安走出時的動作細節,正是為了強化受傷程度,他痛苦不堪的神情與扭曲的肢體動作,自然會吸引旁人目光,讓讀者更真切感受到刑罰的殘酷。
此前 “皮開肉綻,滿腿血淋” 的描寫屬于難以直觀呈現的靜態刻畫,而詞話本對平安行動的描寫則是鮮活可見的動態描摹,二者相互補充,共同勾勒出完整的受傷場景。相較之下,動態描寫更具畫面感,能讓讀者產生身臨其境之感。想象一下,平安瘸著腿,因劇痛腳尖向內蜷縮,每走一步都艱難異常,只能一瘸一拐挪動;雙手被拶刑折磨得不停顫抖,手指僵直張開,根本無法合攏。他四肢俱傷,狼狽不堪的模樣躍然紙上,令人印象深刻。西門慶的殘暴固然令人憤恨,但平安誣陷他人的行徑也的確罪有應得。作者以辛辣的嘲諷筆法描繪其慘狀,實則是借此表達對奸佞小人的厭棄,如此精彩的描寫,又怎能隨意刪去?
可偏偏這樣的神來之筆,在崇禎本中消失無蹤。崇禎本為何要畫蛇添足,做出這看似聰明實則弄巧成拙的刪改?究其原因,在于崇禎本在修訂時秉持著刪改晦澀方言土語的原則,意圖讓作品更易傳播?!按騼蓉莅恰薄鞍讶碎场?這類方言極為生僻,普通讀者理解起來頗為困難,從傳播角度看似乎刪去無妨,卻也因此犧牲了原文對人物入木三分的刻畫。
文學是語言的藝術,而方言正是文學語言中極具表現力的重要元素。許多方言承載著地域文化特色,歷經歲月傳承,是珍貴的文化遺產,文學作品則是保存與傳承方言的絕佳載體。由此可見,在方言運用與語言藝術價值方面,詞話本遠勝過崇禎本,其獨特魅力與深厚價值值得深入挖掘與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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