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
為進一步提高廣大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按照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部署:
從周一(5月26日)起,北湖新區勤務大隊將嚴查“學生駕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違者將給予批評教育、罰款、扣留電動自行車等方式予以處理,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請同學們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做到安全出行,駕乘電動自行車必須佩戴安全頭盔。
濟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北湖新區勤務大隊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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