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記者喻淑琴 實習生羅奇宇 廣州報道
“以往取得用海批復、繳納海域使用金后,還需耗時做海籍調查,登記申請后也得等 3 個工作日拿證。現在當天就可辦結拿證,相當于拿海即可開工,省時提效。”5月27日,記者從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沙區分局獲悉,該局近日成功辦理全省首單“交海即交證”業務。廣州港南沙港務有限公司現場提交海域使用金繳納憑證后,當天即領取到不動產權證書,成為全省首個享受“交海即交證”改革紅利的企業。
“現在不動產登記中心提前介入指導,幫我們把海籍調查和數據問題搞掂,申請當天就能拿證,不僅節省了時間成本,更讓我們對后續項目推進充滿了信心。”廣州港南沙港務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
在2023年8月引發的《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強海洋資源要素保障促進現代化海洋牧場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中,要求沿海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一步精簡現代化海洋牧場項目用海申請材料。符合生態保護紅線和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管控要求,且用海方式為不改變海域自然屬性的開放式養殖用海,用海面積在五十公頃以下的,申請用海時可不提交海域使用論證材料。單個現代化海洋牧場項目申請用海時則不再進行海域使用論證。
更值得關注的是,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還參照陸地產業園供地模式,創新打造“海洋產業園”模式,強化政府對海域一級市場的管控,完善海域使用權出租、轉讓和抵押二級市場,促進海域資源優化配置和節約集約利用。組織全省各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依據國土空間規劃選劃的養殖區,特別是未來5年海洋牧場的擬選址區域,加緊開展整體海域使用論證。通過區域整體論證、局部切塊市場化出讓,在縮短用海主體用海前期工作的同時,提升用海審批效率,實現“拎包入駐”“拿海即開工”。
為破解海域審批與不動產登記流程銜接不暢問題,最大限度壓縮項目全流程辦理時限,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印發“交海即交證”工作方案,在企業用海審批階段,登記中心即提前介入到開展海籍調查、資料核驗、數據整合等關鍵環節,將原本串聯辦理的審批與登記流程并聯推進,確保企業提交海域使用金繳納憑證或減免憑證當天,即可完成登記并領取不動產權證書,實現“交海即交證”。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沙區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交海即交證”改革,是深化海洋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優化涉海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此舉不僅為企業提供了產權保障,節省了時間成本,更有利于推動海洋經濟項目快速落地,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下一步,要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探索擴大“交海即交證”適用范圍,提升服務標準化、規范化水平,為涉海企業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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