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取得薪資報酬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按時足額發放工資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無視法律法規,拒不支付甚至拖欠工資,這種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警察同志,我們辛辛苦苦做工,卻被惡意拖欠工資,我們都是上有老、下有小要養,要不是你們及時幫我們追回,還不曉得要拖欠到什么時候!”前段時間,王先生(化名)從民警手中領回被拖欠的5萬元工資,心情激動的哽咽道!
2024年,王先生等48名工友曾在漢壽縣某工地務工,主要從事小區外墻亮化、裝修等工作。負責承接這個施工項目的承包商是一名鼎城籍男子文某。雙方約定,該項目如期交付后再結算工資。
可令人沒想到,項目如期交付后,文某卻遲遲拖欠工資不給。起初,工友們還以為是項目款沒有結到,并沒有催促。后經多方了解才知道,原來是這筆應當付給他們的42.8913萬元工資,竟被文某私吞了。無奈之下,王先生等人只好向漢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請求有關部門幫助討薪。漢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王先生等人的投訴后,向文某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導書》,文某對此置若罔聞,既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執行,也未向勞動部門提交整改情況。
漢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遂將該案移交漢壽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受理案件展開調查,并將其抓獲歸案。
經查,文某在該工程項目交付獲取工程款后,并沒有及時支付工人工資,而是偽造工人簽名騙取這筆錢后,挪作他用和個人消費。
目前,犯罪嫌疑人文某(男,37歲,常德市鼎城區人)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移送起訴,其被挪用的工資款已由其上游承包商代為支付,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無獨有偶,漢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還移交了另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線索。警方介入調查后,多次向當事人釋法闡理,并督促結清工資。在法律震懾和辦案民警多次調解下,曹某雄總算認識到了自身錯誤,多方籌措資金,向被拖欠的22名工人退還了99.5萬元工資。
目前,犯罪疑人曹某雄(男,38歲,婁底市新化縣人)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指尖新聞
編輯:易賽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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