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江市人民法院收到從湖北省郵寄來的一面印有“秉公辦事、執法如山、廉潔高效、傾心為民”的錦旗,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來,2020年6月11日,申請人湖北省隨州市昌興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與云南建投綠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澄江分公司簽訂了《混凝土運輸合同》,約定將指定的混凝土產品運輸至被申請人指定的目的地,合同期限1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并約定了運費結算和付款方式:若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甲方應當將未付運費自合同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全部付清。經核算,被申請人欠申請人運輸費20萬元。
申請人多次催要未果,于2024年12月23日通過“微法院”網上申請跨省起訴云南建投綠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澄江分公司,向澄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院立案庭在立案審核過程中與當事人進行了多次溝通,耐心說明訴訟材料存在的問題和需要補正的問題,引導當事人行使起訴權。組織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到訴前委派調解服務中心處理該案。中心將該案指派給特邀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經調解員組織雙方調解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協商達成協議:由云南建投綠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澄江分公司分期支付隨州市昌興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運輸費20萬元;若云南建投綠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澄江分公司未按上述約定履行任意一期付款義務,視為全部債務到期;該案調解費1433元由云南建投綠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澄江分公司負擔(隨州市昌興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已墊付,由云南建投綠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澄江分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前支付給隨州市昌興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目前,該案已以先行調解方式得到妥善解決并獲司法確認。
記者 管繼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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