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經濟界表示,韓國應將美國政府推進的造船業重建計劃視為本國造船業的發展契機,建議選定LNG船及商船新造、海軍軍艦MRO(維護、修理和大修)、新一代船舶合作等業務性明確的領域,制定韓美雙贏的協商方案。
近日,韓國經濟人協會(FKI)委托韓國海洋大學教授柳民哲發布《美國造船產業分析及韓美合作中的啟示》報告書,提出韓美造船業合作方案。
今年4月出臺的《美國船舶法案》(SHIPS for America Act)規定,美國國籍戰略商船隊規模需增至250艘,到2047年,15%的美國LNG出口貨物將由美國建造的船舶運輸。美國海軍通過2025年軍艦退役和新造船計劃,預計在今后30年內新建364艘軍艦。此外,今年1月美國總統特朗普還曾提及將訂造40艘破冰船。
報告書預測,受美國政府重建造船業政策推動,到2037年,美國在商船、LNG船、海軍艦船等領域的船舶訂購量將達403~448艘。
柳民哲主張,韓國政府和造船界需針對上述不同領域制定對策,以把握發展機會:
在LNG船領域,鑒于美國LNG出口量增加,美國新建造的LNG船難以全部在國內完成建造。但從長遠看,韓國造船企業需做好本土化準備。同時,美國戰略商船團以中型船舶為主,韓國可制定官民合作方案,以擴大本國中型船企的訂單和業務。
在美國海軍艦艇MRO領域:由于美國海軍作戰艦艇與尖端武器系統關聯緊密,短期內韓國承接MRO和新造船業務的可能性較低。因此,可先從以船體維修作業為主的工作入手積累信任,逐步擴大到船體改造維修項目訂單,從長遠考慮,再參與包括武器系統在內的維護業務。
在美國海軍艦艇新造領域:重點應放在運輸及支援艦、登陸艦上。韓國需通過提升本國軍艦武器及作戰體系的競爭力,培養海外軍艦出口能力。在新一代船舶方面,有必要研究制定韓美共同基金方案,以開展中大型二氧化碳(CO?)運輸船、液氫運輸船、無人自主航行船舶等尖端技術的研究。
柳民哲建議,兩國政府應就美國國內造船廠生產效率改善方案、韓國企業收購的美國造船廠用地及周邊基礎設施整頓方案事先進行協商。為保證韓國造船企業順利進入美國市場,可考慮放寬除核心技術外的造船技術海外出口限制。
柳民哲還指出:“韓國造船業在推進美國當地業務時,需與美國共同制定確保勞動力和供應鏈基礎的戰略。為使美國的援助政策保持一貫性,兩國需持續協商,同時仔細檢查美國政府政策基調變化可能帶來的業務風險也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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