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為加強網絡銷售重點工業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管,明確電子商務平臺及經營者責任,保障消費者權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網絡銷售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稿)》,并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6月28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新規旨在規范網絡銷售重點工業產品的質量管理,覆蓋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及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重點產品。這些產品包括需實施生產許可、強制性認證管理的工業品,以及雖無準入門檻但需符合強制性標準的高風險產品。市場監管總局將通過清單管理動態調整《網絡銷售重點工業產品清單》。
新規對電商平臺提出多項具體要求:
- 產品信息核驗:平臺需為經營者提供技術支持,完整展示產品信息,并對生產許可、強制性認證等資質進行核驗,確保信息一致。
- 日常檢查與監測:建立日常檢查制度,排查虛假標注、偽造認證證書等問題;定期開展質量安全監測,抽樣檢驗在售重點產品。
- 風險處置與報告:發現安全隱患后,平臺須及時采取刪除、屏蔽等措施,并向監管部門報告違法線索。
- 配合監管與培訓:協助執法部門調查,開展經營者普法培訓,強化法律義務意識。
平臺內經營者需履行以下義務:
- 進貨查驗:建立進貨檢查驗收制度,留存產品合格證明、檢測報告等材料,保存期不少于2年。
- 信息披露:在銷售頁面顯著位置展示產品名稱、生產信息、執行標準、檢測報告等,禁止虛假宣傳。
- 缺陷產品召回:獲知產品被召回后,立即停止銷售并協助生產者召回缺陷產品。
市場監管部門將通過線上監測、風險預警、監督抽查等手段強化監管,對違法平臺和經營者依法處罰。例如:
- 未履行核驗義務的電商平臺,可處5000元至3萬元罰款;
- 平臺內經營者偽造認證證書或虛假宣傳,最高可處5萬元罰款;
- 未配合召回義務的經營者,逾期未改將面臨1萬至3萬元罰款。
新規強調“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加強跨區域協作,對違法企業實施聯合懲戒,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開處罰信息。
公眾可通過市場監管總局官網“征集調查”欄目、電子郵箱或北京信函渠道提交建議。
此次新規旨在構建“嚴守底線、風險導向、協同治理”的監管框架,推動網絡銷售產品質量提升,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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