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放戰爭中,東北解放軍的名稱一直很特別,起初叫“東北人民自治軍”,后來又叫“東北民主聯軍”,到1948年1月1日才改稱“東北人民解放軍”。
為什么東北解放軍起初的兩個名字為何怪怪的,甚至念起來拗口呢?
其實,這與當時的歷史背景大有關系。
1945年8月,抗日戰爭勝利后,為了搶占東北,華北和山東的八路軍、新四軍奉黨中央之命挺進東北。但是,他們進入東北是“不合法”的。
因為,蘇聯和蔣介石政府有條約,東北只能交給蔣介石,八路軍、新四軍不被蘇軍允許公開活動,于是只好改稱東北人民自治軍。
1946年1月,國共經過談判,簽署了停戰協定,召開新政協會議,準備和平建國。中央,中共在東北的部隊也為蔣介石所承認,為了適應新的和平民主的新階段,這支部隊于是改名為東北民主聯軍,即“民主”“聯合”——這個名稱適應了當時的政治形勢。
但是,當年6月蔣介石就撕毀了停戰協定,全面內戰爆發,關外也開始了大戰。
經過一年多的作戰,東北蔣軍完全處于劣勢,被東北民主聯軍分割包圍在沈陽、長春等大城市中。全國解放戰爭也進入了進攻階段。東北民主聯軍發展到了27萬余人。為此,1947年11月23日,林羅致電中央軍委,建議取消東北民主聯軍番號,改稱“東北人民解放軍”。他們說:
“李濟深所組織的軍隊亦稱民主聯軍,為了使我黨所領導的武裝的名義,不與別黨武裝的名義混淆,和使我黨所領導的武裝有統一的名義,我們建議將東北民主聯軍的名稱取消,而改稱東北人民解放軍。如中央同意,即請中央發布黨內外的通知,我們擬待接到中央同意的指示后,即將總司令部和總司令的名義取消,而改為東北人民解放軍司令部與司令員的名義。”
11月25日,毛澤東和黨中央和中央軍委致電東北局,林羅并告中央工委、中央后委、各中央局、各軍區、各野戰軍首長:中央和軍委贊同林、羅這一提議,“望即由東北民主聯軍經新華社發表通電,聲明該軍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之下為中華民族解放與國家獨立人民民主而奮斗的東北人民軍隊,茲為與全國人民解放軍的稱號取得一致,特向全國人民及各地解放軍宣布,自某月某日起東北民主聯軍改稱東北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改稱司令員。你們照此辦理即可,中央不需對外發表公告。”
11月29日,東北局致電黨中央和中央軍委,請示將東北民主聯軍總司令部改為東北人民解放軍總指揮部,總司令改為總指
揮。電文稱,東北民主聯軍改為東北人民解放軍后,為區別東北全軍的司令部、政治部與所屬各縱司令部、政治部,以稱“東總”為好。12月3日,毛澤東和黨中央和中央軍委就此答復說:
“現時關內各解放區均分前后方,前方以野戰軍司令員、政委統率野戰兵團,后方以甲級軍區(又稱大軍區)司令員、政委統率地方兵團及乙級軍區(又稱小軍區)及軍分區,并管理本區范圍內的動員、訓練、兵工生產與負責供給前方。兩者的司令員或政委,依各區情形,有兼的有不兼的。兩者隸屬關系,一般的是野戰軍與軍區,均直受軍委指揮,但在行政上則野戰軍屬于軍區。此制在自衛戰爭中,行之頗稱便利,對于今后野戰軍愈向新區行動和發展,愈需要有此區分。東北野戰軍今后作戰任務擴大,主力將逐步南進,東北甲級軍區亦應及時成立,同時并指揮冀察熱遼甲級軍區。”
12月31日17時,東北民主聯軍總部給所屬發出通令:
“東北民主聯軍總司令部于1日起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東北軍區司令部,其簡稱‘東總’亦改為‘東司’。”
就這樣,從1948年1月1日起,東北民主聯軍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東北軍區。東北民主聯軍也叫東北人民解放軍了。陳冠任著、中共黨史出版社出版的《十大元帥:解放軍十大統帥鮮為人知的歷史》一書記述了東北解放軍的這一段歷史。該書為該社的年度暢銷書,曾經名列中國軍事暢銷書熱賣榜第一名(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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