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車隊搬了家,通勤距離一下子從1km延長到13km,再開車就很不合適,油錢實在太貴,于是我選擇了騎電動自行車。
因為之前沒騎過,所以對這東西也不了解,總感覺別人的電動自行車騎的都比我速度快。后來問了同事才知道,人家都調速了,只有我傻乎乎地沒有調速。
于是這幾天上下班就一直在觀察一個事情。因為我發現100%的,注意,我說的是100%的,其他人騎的電動自行車速度都比我快,而且要明顯快上一大截。尤其是送外賣的,明明后面掛著綠色牌照,但他們的速度可能超過我兩倍。
從我自身的體驗來看,每小時25km確實沒辦法滿足需求,速度實在是太慢了些。我從家到車隊大約13km,若按照我電動車的速度,再加上等待紅綠燈的時間,單趟需要50分鐘,時間太長了,所以我估計很快,我也會想辦法去調高車速。
因為這幾天我比較關注這事情,所以在網絡平臺上也刷到了很多有關電動自行車限速的新聞,比如最近就刷出了三條新聞。
第一條新聞是今年9月1日起,新版電動車國標就會實施了,并對老版標準做出了不少改進,只是對大家伙最為關心的25km限速問題沒有進行任何改動。
第二個是之前央視新聞曾經問過,到底是誰給解開限速開了后門?限速已經成為了擺設,如何讓電動自行車速度慢下來?
第三個新聞是一位專家李稻葵說的,他直接表示,電動車限速每小時25km,這個速度實在太低了些。現在好點的自行車速度都能達到每小時35km以上,卻不會有任何限速。
把這三個新聞互相印證一下,立馬就會得出以下幾個結論。
第一是給老百姓限制速度為每小時25km確實太慢了一些,不利于老百姓的日常通勤需求。
第二個是給電動自行車設置規矩的人,大概率是沒有騎過電動自行車的,他們不知道老百姓到底需要什么樣的速度。
第三個是各地執法部門非常明白老百姓需要什么,所以他們對電動自行車調高速度采取了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度,不會去太過為難老百姓。
那么事情就很清楚,基層執法部門知道老百姓需要什么樣的速度,老百姓也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樣的速度,一些有責任感的專家也知道老百姓需要什么樣的速度,但就是規程制定者不知道,或者不想知道。
個人覺得,把電動車速度定在35km左右好一些。現在的二輪電動車質量不是專家們想象中的那樣差。速度高一點,騎行起來也不會散架,反而能讓大家伙通勤時間短一點。能在家里多陪伴一下家人,享受更好的生活,這樣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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