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多位市民向烏魯木齊晚報反映小區公共區域被占用問題。記者調查發現,圈占綠地種菜、樓道堆放雜物、占道停車等現象在不少小區普遍存在。
5月27日,本期“晚報融媒·幫您辦”律師團成員王穎律師詳細解析相關法律問題,并提供實用維權建議。
圈占公共綠地種菜:侵權!
【案例】
市民曹先生家住喀什東路吾悅花園城,不少1樓住戶私自圈占公共綠地種菜,引發其他業主不滿。
【律師說法】
王穎介紹,綠地權屬歸全體業主共有?,禁止擅自占用或改造?,一樓住戶圈地種菜行為損害了小區業主共有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74條明確規定,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僅兩種例外:城鎮公共綠地或產權證書明示屬于個人。開發商口頭承諾“買一樓送院子”不具備法律效力,若無法提供書面產權證明,綠地仍屬公共區域。
另外,《物業管理條例》禁止業主擅自占用公共道路、場地,損害共同利益。
其他業主可向城管或園林部門投訴舉報,會責令限期拆除、恢復原狀,并處以罰款。另外,業委會有權要求侵權業主停止侵害、恢復原狀,甚至通過訴訟索賠。
樓道堆放雜物:違法!
【案例】
市民王女士居住在五星南路某小區,小區樓道內被鄰居堆放了花盆、木板等各種雜物,存在安全隱患。
【律師說法】
王穎建議首先嘗試與鄰居友好溝通,禮貌地指出樓道堆放雜物影響通行安全和公共環境,希望他們能及時清理。選擇在鄰居方便的時候,以平和的態度表達自己的訴求,避免引發沖突?。
如果友好溝通無效,可以向小區物業反映情況。物業有責任維護小區的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他們會出面與鄰居交涉,要求其清理雜物?。如果物業處理后仍未改善,可以向社區求助。社區可以協調各方力量,共同解決樓道堆放雜物的問題,確保居民的生活環境整潔、安全?。
如果情況緊急或存在安全隱患,可以直接報警或聯系消防部門。警方可以進行糾紛調解,而消防部門會關注消防安全,對占用公共空間的行為進行規勸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行為是違法的,可以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占用人行道停車:要罰!
【案例】
市民錢先生家住水泥廠街附近,發現周邊人行道常被車輛占用,行人被迫走機動車道。
【律師說法】
王穎解釋,占用人行道停車屬于違法行為,市民一旦發現可以立即向交警部門舉報,交警會前往現場治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因此,擅自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的,屬于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內容來源:烏魯木齊市融媒體中心
記者:饒俊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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