嗟乎!今有張氏母者,于社交之臺發(fā)聲,其辭哀切,其情切切,引眾人矚目。
此事緣起于其子卓毅,年方十五,本懷蹴鞠之志,入孫繼海所創(chuàng)"嗨球"青訓,然未及半載,竟生變故。母泣血陳情,言辭激烈,遂成軒然大波。
初,張母攜子遠赴大連,欲效古時班超投筆從戎之舉,寄望青訓營"包食宿、免束脩"之諾。
然訓練之酷,超乎常理:晨昏顛倒,日練四時,致其子膝生骨刺,脛骨結(jié)節(jié)腫如覆杯。
醫(yī)者誡曰:"若再強訓,恐成廢疾。"
母聞之,肝腸寸斷,謂青訓營毀子之身,奪子之志。
然爭議之核,在于契書之約。青訓營出示契文,載有"違約者需償日金五百,凡百八十日"之條。母忿然曰:"此乃賣身契也!"
然細察契文,墨跡猶新,印鑒分明,顯系立約時未細讀所致。
同行者有退訓者,或賠三五萬,或納萬余金,獨張氏子索價獨高,遂啟猜疑。
張母更于社交平臺發(fā)《泣子書》,文辭凄愴:"吾兒晨起摸黑,夜歸秉燭,汗透重衣,傷痕累累。今雖暫歸,然心已死矣!"
觀其文,四字駢儷,頗類古風,然細辨則多現(xiàn)代口語,蓋仿古人之形而未得其神也。
網(wǎng)民或贊其母愛拳拳,或斥其欲壑難填,更有人言:"昔有韋賢棄筆,今見張母毀子,皆因貪念誤人"。
孫繼海聞之,連夜作《致諸君書》,言青訓營六年間育國少隊員十二人,耗資近千萬,皆取之公益募捐。
今張氏所求,猶市井訛詐,壞行業(yè)規(guī)矩,更引古例:"昔穆圖染毒,切爾西揮淚斬將,豈因私情?"然此喻未愜眾意,反增紛紜。
此事延宕月余,終無善果:青訓營拒開自由身之證,張母拒降賠償金之數(shù),遂成僵局。
有識者嘆曰:"中國蹴鞠之興,在育才;育才之本,在誠信。今母毀約,子失途,青訓蒙塵,豈非三輸之局?"
更憂此例一開,恐后繼者皆效尤,青訓體系危矣。
妮妮曰:觀張氏母子之事,可見世風之弊。父母望子成龍,本為人之常情,然不擇手段,終成禍端。
昔孟母三遷,斷機杼以正其志;今張母哭鬧,毀契約以求私利,何其異也!昔管仲鑄鐵煮鹽,立法嚴明;今青訓契書,竟成廢紙,豈非法之不行、德之不修乎?
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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