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職場,有一則黑色幽默廣為流傳:三十五歲之前,員工被視作人力資源;然而三十五歲之后,卻陡然淪為人力成本。當互聯網大廠把優化目標對準中年員工,招聘啟事注明“35歲以下”之際,國家公務員招考的年齡限制就像警示牌,悄然強化著這條職場生死線。近年來持續高漲的放寬考公年齡的呼聲,實則是整個社會對系統性年齡歧視的集體突圍。
數代人深陷于這一職場魔咒,其根源可上溯至1994年頒布的《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當文件中的“35歲以下”從個別現象漸成普遍準則,民營企業悄然效仿公務員招考標準之際,原本的行業慣例就異化為社會規則了。2019年修訂的《公務員錄用規定》雖刪去“35歲以下”這一明確表述,然而在實際操作里,這一不成文的傳統依舊延續著。此仿若多米諾骨牌的首張,推倒了職場年齡歧視這一多米諾矩陣。
呼吁放寬考公年齡的群體畫像異常清晰:那些在私企經歷裁員潮的資深白領,那些完成生育回歸職場的知識女性,那些在學術深造的博士群體。當 28 歲碩士畢業的年輕人剛褪去青澀,就要直面 35 歲的職場終場哨,這種荒誕的時間擠壓讓知識改變命運的通道變得狹窄。某互聯網企業前 HR 透露,公司曾經將 35 歲程序員的代碼產出量與 25 歲員工對比,卻刻意忽視前者在架構設計、風險預判方面的隱性價值。
支持者的訴求絕不僅僅局限于拓寬就業渠道。在人均壽命突破 77 歲的今天,35 歲正當經驗與精力平衡的黃金期。中央民族大學教授蒙曼指出,這個群體既褪去了職場新人的莽撞,又保持著對工作的敬畏,更難得的是積累了大量可遷移的軟技能。某地稅務系統試點招收的 38 歲注冊會計師,用三個月時間梳理清積壓五年的票據系統;某法院破格錄用的 40 歲調解員,憑借二十年社區工作經驗將信訪量降低 60%。這些案例無不表明,年齡絕不是衡量工作效能的唯一標準。
在諸多爭議聲里,最為尖銳的質疑當屬財政負擔論。反對者擔憂放寬年齡限制會加重養老金壓力,卻選擇性忽視日本、新加坡等國公務員退休制度改革的經驗。更深層的矛盾在于晉升通道設計 —— 當 30 歲的科長與 40 歲的科員形成鮮明對照,年齡焦慮自然轉化為體制內外的雙重壓迫。這種結構性矛盾恰需通過制度創新破解,而非簡單維持年齡門檻。
改革之際,路徑的抉擇遠比無謂的爭論更為關鍵。爭論往往只是口舌之爭,而路徑選擇卻關乎改革的方向、進程與最終成效,它猶如燈塔,指引著改革之舟在時代浪潮中破浪前行。深圳去年試行的 "專業人才特招通道",允許 40 歲以下具有特定資質者報考;浙江某市將窗口服務崗年齡上限放寬至 40 歲,同時強化數字化技能培訓。這些探索顯示,取消年齡限制并非等同于放棄人才篩選,實則是構建更為精細的評估體系。當公務員招考摒棄“年齡一刀切”之舉時,企業招聘中的歧視現象才有望得到切實緩解。
站在人口結構轉型的歷史節點上,破除“35歲門檻”這一問題,早已超出了單純的就業范疇。它關乎如何定義 "年輕" 與 "資歷" 的現代內涵,關乎知識型社會的人才價值重估,更關乎每個人對抗年齡焦慮的制度底氣。當公務員招考率先摘下有色眼鏡,或許我們終將明白:真正的職場黃金期,從不應被數字粗暴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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