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現制現售飲用水安全嗎?”
湖北省遠安縣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官 張熠
“小區現制現售飲用水安全嗎?”2024年初,這一話題在我們本地論壇上引發熱議,也引發了我的思考:這水真的安全嗎?有沒有職能部門監管?制水標準又是什么?為查清這些問題,我和同事走訪了轄區所有小區,勘查設備30余臺,發現現制現售飲用水普遍存在經營服務信息公示不到位,水質檢測、設備洗消維護不規范,飲水設備選址不安全等問題。更讓人驚訝的是,在走訪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部門及鄉鎮政府后,相關負責人都吐槽了各自的難處,且都認為不屬于自身職責范圍。
厘清部門職責是當務之急。我們仔細查閱了相關資料和其他地區治理經驗,邀請上述職能部門召開磋商會議,討論水質安全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問題。這個問題不是某一個部門能單獨解決的。不過,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從實際職責范圍來看,衛生健康部門具有對現制現售飲用水衛生許可批件、水質等進行檢驗的職責。我在會上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市場監管部門能不能對該行業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加強監管?鄉鎮政府能否立足民生保護給予相應支持?“盡管職能不同,但也能優勢互補。”我的話讓大家若有所思。
經過多輪討論,大家一致同意由衛生健康部門牽頭負責管理,其他部門給予配合。會后,我院向衛生健康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全面摸排、掌握轄區內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點位基本情況,針對相關問題開展整治。不久,衛生健康部門向我們回復檢察建議落實情況:經檢測,全縣42臺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中,有2臺設備存在細菌總數超標問題,有3臺設備毗鄰垃圾房,還有部分設備公示信息不實,衛生健康部門已責令問題設備暫停供水并進行整改。
隨后,我院邀請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等召開公開聽證會,評議整改效果。旁觀聽證的群眾就長效監管、后續水質檢測、群眾監督等問題提出了疑慮。群眾不滿意,工作就不能停。我認真梳理,暗下決心一定要把實事做實、將好事做好。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多方奔走協商,我縣出臺了現制現售飲用水常態化衛生管理機制,明確采取“市場主體自檢+監管部門抽檢”相結合的檢測方式,對抽檢結果不合格的轉交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同時將邀請小區居民、物業人員參與設備維護納入檢查內容,監督結果進行簽字公示。
2024年6月,經過兩次“回頭看”,我們欣喜地發現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上運營資質、水質檢測結果、維護記錄均清晰明了。本地論壇上質疑的聲音漸漸被肯定的意見所替代。
近日,我和同事又一次就此案開展“回頭看”時,某小區居民感嘆道:“現在,這水用起來方便,喝起來也放心。”
看著百姓洋溢著幸福的笑臉,已然有了10年從檢經歷的我對于辦好“小案”的意義更加確信:“小案”里有群眾的切身利益,辦好“小案”一樣能體現司法擔當,能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整理:本報記者蔣長順)
(來源:檢察日報·公益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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