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潔正文
為深入推進民法典的學習宣傳,提高企業依法經營和風險防范能力,優化轄區營商環境,5月26日,長嶺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前往吉林長嶺申通公司、長嶺縣易途樂購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開展“民法典宣傳月”宣傳活動,為企業送上法治“及時雨”。
活動開展前,干警們針對快遞物流與零售超市行業的經營特點,精心設計了涵蓋合同管理、勞動用工、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核心內容的調研問卷,提前發放至相關企業,通過梳理反饋問題,精準掌握企業在經營中的法律困惑與司法需求。
靶向普法
快遞行業專場解難題
在吉林長嶺申通公司,干警們結合《民法典》《快遞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針對快遞物流行業普遍關注的運輸合同履行問題,結合快遞延誤、貨物丟失損毀等典型案例,詳細剖析了法律責任認定標準,明確了不同情形下賠償責任的劃分規則。同時就規范勞動用工、保障員工權益等進行實務指導。
互動答疑
超市經營痛點全回應
“長期被拖欠貨款如何通過法律途徑追討?”
“員工加班管理的合法邊界在哪里?”
“消費記錄能否作為訴訟證據使用?”
在長嶺縣易途樂購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的座談現場,企業員工圍繞經營實際踴躍提問,干警們結合《民法典》合同編、侵權責任編及《食品安全法》等規定,通過“以案釋法”逐一解答,并指導企業規范商品購銷合同條款、完善消費投訴處理機制,從源頭降低法律風險,贏得企業員工一致好評。
此次送法進企業活動,是“民法典宣傳月”系列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下一步,長嶺法院將持續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活動,不斷擴大民法典的知曉度和影響力,以司法之力護航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新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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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長嶺法院
初審:崔蒼竹
復審:張加新
終審:李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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