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小娛侃圈
編輯 | 小娛侃圈
前言
甭管豪不豪華,該拆還得拆!
違建的英之園之前有多豪華壯觀現在都多么破敗,
這個建筑之前修建需要耗費很長時間,但現在強制拆除卻僅需要兩天。
豪宅的主人堅決不同意沒收這個仿古建筑,最后就只能走法律程序,落了個拆除的下場。
英之園已經存在十多年了,為什么現在才處理這個仿古豪宅?
那之前又是怎樣逃脫違建之名的呢?
英之園被拆
5月27日到28日,數十臺大型機械開到英之園進行破除強拆工作,
這座價值不菲的私人豪宅昔日有多輝煌,還不是一夜之間被拆除。
天亮之后,附近的村民們看到的就只有一堆被破除強拆后的建筑物廢墟,
估計這座豪宅的主人看到如今的這般場面也是很痛心的,
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誰讓他違建了呢?
這違建可不是個小事,這簡直就是在挑戰法律的權威,
人人都不敢越過這條線,一越那就是犯罪啊。
這座建筑是從2013年開始建造的,
據說當初陳英彪建英之園的時候,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供奉里面的祠堂。
但現在來看,祠堂不僅沒保住,這座建筑也成了一堆廢墟。
這座建筑足足占地有50多畝,這是由陳英彪的三個兒子共同出錢來修建的,
可以說是陳英彪一家的理想家園。
這座建筑從流露出來的圖片中就能夠看到,這其中融入了許多潮汕傳統工藝:
駟馬拖車,四點金等,就拿其中的木雕、石雕、浮雕來說,這設計一看就耗費了大量的心思。
這種造價工藝簡直是沒話說,里面的詞堂別墅設計的也是非常精致輝煌,
就從它的外觀上來看,就知道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
英之園去留與否一事可是在網絡上引起了一番熱議,但是這座私人豪宅違建那是事實。
據從相關報道中了解,這座豪宅所在的區域是被劃分為集體工業用地,
但是這個區域卻被修建上的私人建筑,這顯然是不符合要求的。
并且它的占地面積也超出了所給范圍,就從這就能看到它一定會被處理,被處理只是時間問題。
當地政府在處理這座建筑時也是難以抉擇的,
因為在2017年到2024年間,當地政府對于這座建筑的去留問題進行了五次聽證會。
當地的自然資源局最初考慮到這座建筑的工藝有著潮汕特色,
并且還留有一定的文化內涵,給出的解決方案就是沒收處理。
可是在五次聽證會之后,陳英彪對此的態度是拒不配合,
那這就沒有辦法了,本來是可以保留的,
但最終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最終的結果就是破除強拆。
當事人在得知這樣的結果之后就已經著手做了一些準備,
這座建筑顯然是搬不走的,但是一些牌匾、家具都是可以搬出來的,
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一些損失。
這種結果也并不讓人意外,違建就代表著違法,但這件事傳到網絡上又是一番爭議。
當時參與這座建筑的工匠們在得知這個消息之后還是會有些遺憾,
其中就有一位總設計師表示,這整個古建筑群木雕都是他親手設計和匠心創作的,
這方寸之間雕刻這潮汕千年文脈,這一晃十年都過去了,也是支持不要拆。
但是對當地村民來說,這樣的結果簡直是大快人心,
有一個村民說:“陳家已經霸占這塊地十多年了,也該還回來了。”
當地村民都一致認為,陳家就是看自己的錢袋子太富裕了,并且還太狂了,
就占用了這么大一塊集體用地。
如果有錢人都照他這么干的話,那問題也是會一個接一個的出現。
不少網友也對此事發表了一些見解,
一些網友看到這么大的工藝建造,都表示太可惜了,也不同意拆除。
但也有一些明理的網友,這座建筑已經被認定為違章建筑了,還把它留著,
這不是在挑戰法律的權威嗎?
確實,拆違這事最怕搞特殊。
前幾年北京房山icon有個占地2000平的違建拆完改公園,
周邊房價都跟著漲,要是這頭放水,全國搞違建的就該偷著樂了。
這次拆之前,法院早把流程走透了,
光行政復議icon和行政訴訟就拖了五年多,但凡能留早留了。
再說這宅子占的地有54畝是集體工業用地,留著就是打臉整個土地審批制度。
之前陳家三兄弟搞的房地產公司光注冊資金就1000萬,名下還有22家企業,
這次拆完還能騰出地塊搞正經產業,總比養著個違建強。
也有些網友對相關部門表示懷疑:
“十多年耗資十多億,這期間監管部門怎么就沒有進行制止,等修好了再拆,不是坑人嗎?”
確實,這座建筑能夠存在長達十年之久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但就是為什么十年都存在了,如今卻存在不下去了?
這件事情背后的原因可能是與陳家三位兄弟做生意相關,
據悉,陳家名下的公司面臨著破產的風險,資金也無法供應,甚至是有些鋪子面臨法拍。
由于借款合同糾紛,陳家兄弟以及相關聯的集團公司已被法院限制高消費,并面臨破產審查。
這樣說來就有些合理了,當初錢袋子富裕有能力保下違章之名,
現在被面臨限制高消費,自然是失去了一些保護,顯而易見后果可想而知。
這件事還有律師出來發表聲明,可見這件事鬧得著實是太大了,
行政法專家、執業律師臧建表示,這件事的確與相關部門脫不了干系,
相關部門也存在監查失職的情況。
律師表示未批先建是可以啟動立案程序的,送達《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等,
同時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早發現早制止,如果是已經建成的還有較大利用價值的,
拆了實屬有些浪費,確實可以通過政府沒收和再利用的方式處理。
拆除已成事實,所以一定要在國家規定的條件下合法建筑,不能鉆一點空子,
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加以監管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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