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最便利的代步工具,但是使用電動車出行,必須要符合相應的管理規定。從6月1日起,電動車、三輪車上路有新變化,必須要符合“3要5不準”新要求,如果存在違規行為,車主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一起來了解一下!
上路“3要”:資質齊全才能合法出行
電動車要想合法的上路行駛,必須要做到資質齊全,電動車在上路的時候,需滿足“3要”標準,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要上牌照
電動車在上路之前必須要上牌照,牌照是電動車的“通行證”,需要正確懸掛牌照以后才能夠上路行駛。
目前電動車已經實施分類管理,不同類型的電動車,上牌的顏色也不相同,電動自行車上“綠底白字”號牌、電動輕便摩托車上“藍底白字”號牌、電動摩托車上“黃底黑字”號牌。
另外即使是超標車,也需要上地方臨時牌照,并且在過渡期內上路。各地嚴查無牌電動車,被交警查處輕則會被罰款,重則可以扣車。
要有駕照
當前電動車實施分類管理,根據電動車的動力性能及屬性,車輛分成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兩種類型,如果是機動車的話,車主必須要持有駕照。
電動輕便摩托車需要F/E/D類駕照,電動摩托車需E/D類駕照,電動三輪車需要D類駕照,在使用車輛上路時,所使用的車輛必須在駕照的準駕范圍內,除了不允許無證駕駛以外,也不允許準駕不符。
要戴頭盔
電動車雖然方便,但是它的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萬一發生交通事故,會對車主帶來傷害,使用電動車時必須要佩戴安全頭盔。
需要注意的是佩戴安全頭盔而不是攜帶,正確佩戴才能夠保護車主的安全,目前各地已開啟了電子眼抓拍功能,通過AI自動識別未佩戴頭盔的違法行為,多地開啟首次未佩戴處以警告處罰,二次未佩戴處以20~50元罰款。
行為“5不準”:違規成本大幅上升
除了必須要具備上路的基本條件以外,在使用電動車上路的時候,如果存在違規行為,將會受到罰款處罰,總結起來可歸納為電動車上路“5不準”。
不準違法載人
雖然各種電動車都配備了后座,但是由于車輛的結構不同,動力性能也有差距,電動車的載人標準也不同,不允許出現違法載人的行為,如果違法載人,被交警查處則會處以20~50元罰款。
不準違反交通規則
騎電動車出行時,必須要遵守交通規則,包括按照交通信號燈以及地下的標線行駛,如果存在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比如占用機動車道、逆向行駛、闖紅燈、轉彎不打轉向燈等等,被交警查處則會受到相應的罰款處罰。
不準改裝或加裝
禁止對電動車解除速度限制、更換大功率電機、更換高電壓電池的,違規改裝行為,不僅存在安全隱患,而且屬于違法行為,被交警查處會要求恢復原狀并進行罰款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可以扣留機動車。
另外最常見的加裝遮陽傘、遮雨棚,同樣屬于違法行為,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被交警查處同樣要求拆除。
不準酒后駕駛
電動車雖然速度比較慢,但是同樣禁止酒后駕駛,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會處于50元罰款,但是如果酒后駕駛機動車,比如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處罰標準與小型汽車是相同的,可能會面臨嚴重處罰,甚至吊銷駕照的風險。
不準亂停亂放、違規充電
使用電動車的時候不允許亂停亂放,比如停放在消防通道、樓梯口、電梯前等等,嚴重阻礙其他人的正常通行,被消防部門查處,會對車主進行罰款。
更重要的是不能在這些區域里充電,也不允許私拉電線、室內充電、電池進入電梯等等,如果被查處的話,可能會受到500~2000元罰款,萬一因為違規充電引發火災,車主還可能會面臨刑事責任。
總結
從2025年6月1日起,電動車上路時迎來了新變化,車主必須要滿足“3要5不準”要求,包括必須要具備電動車上路的3個基礎標準,另外還不準5種違規行為,如果被交警查處,都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那么,您對2025年6月要實施的電動車管理新規怎么看?歡迎大家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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