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來臨,關心一下我們祖國的花朵。
一段時間以來,短視頻平臺涌現出大量以“記錄萌娃日常”為名的賬號。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看似天真爛漫的內容,有不少是家長與MCN機構(網紅孵化機構)精心策劃的“劇本演繹”——從人設打造、腳本設計到流量變現,形成了一條完整的商業流水線,實現“兒童網紅”批量生產。
在互聯網短視頻時代,很多人都夢想成為網紅,因為這會帶來名利。被網紅大潮裹挾的不只是成人,還有越來越多的兒童,即不少短視頻中兒童不是主角就是參與者,部分視頻呈現真實的兒童生活狀態,作為成長記錄,而多數流量較大的短視頻都是家長與MCN機構合力打造的兒童劇情,以兒童表演去博取流量。
報道顯示,“兒童網紅”背后是完整的工業化生產鏈條,MCN機構對兒童演員有一套篩選標準,然后通過相應培訓和劇本演繹量身定制“吸睛人設”;簽約后的兒童會被套用固定腳本模板:追熱點、蹭話題、強化反差感。為吸引家長入局,部分MCN機構炮制出“兒童網紅打造秘籍”,宣稱“四個月漲粉百萬”。
不難看出,“兒童網紅”已經淪為商業流水線上的“產品”,MCN機構是這種“產品”加工廠,相關的寶爸寶媽是主要參與者。MCN機構之所以盯上兒童,主要因為兒童是“白紙”,有很大可塑空間,即想怎么包裝就怎么包裝,而且涉及兒童的短視頻容易“老少通吃”。就是說,“兒童網紅”可帶來多種利益。
除了收取高額“包裝費”,MCN機構還通過兒童短視頻獲取廣告分成、直播帶貨分成。比如不少親子賬號在發布的海量視頻內容里頻繁植入廣告,有的開設商品櫥窗,在廣告上打著“××推薦”“××同款”等標簽,吸引粉絲選購。這離不開MCN機構運作。當然,家長熱衷包裝“兒童網紅”也有多種變現方式。
如果用短視頻單純記錄兒童成長并分享未嘗不可。但不少家長與MCN機構將兒童“綁架”到商業流水線上當童工,把“兒童網紅”當搖錢樹顯然不妥。因為這對兒童身心健康、價值觀形成、隱私、人格等帶來不良影響,“成人化”“工具化”抹殺了兒童天性。所以,“兒童網紅”淪為流水線產品不是成就是悲哀。
從某種程度上而言,淪為流水線產品不僅是“兒童網紅”個體的悲哀,也是其家庭的悲哀,甚至是社會的悲哀,因為從家庭到社會不僅沒有為兒童提供適宜的生長土壤,沒有切實保護兒童合法權益,而且還把兒童當成了賺錢機器。雖然“兒童網紅”能為家庭和MCN機構帶來收益,但對兒童的潛在傷害不容低估。
所以,《廣告法》早就明確規定“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文旅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中央網信辦多次在“清朗”專項行動中整治此類行為。但遺憾的是,“兒童網紅”至今未能擺脫淪為商業流水線產品的命運。
對此,必須系統整治,強化各方責任。首先,要明確嚴禁MCN機構包裝“兒童網紅”,對違規行為重拳打擊。其次,督促短視頻平臺對涉兒童視頻加強審核,對違規賬號采取清理粉絲、取消營利權限、關閉等處置措施。對失責平臺約談乃至處罰。再者,強化網信等部門責任讓監管時時“在線”。對家長加強教育。
總之,兒童的天性及健康等權益不容商業侵蝕,不能讓“兒童網紅”變成批量生產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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