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車身上
標有醒目的“僅限單人騎行”的標識
然而,總有人因一時僥幸
將安全拋諸腦后
近日,江蘇啟東法院
審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
一40多歲男子坐共享單車車籃
同伴單手騎車,途中摔倒
坐車籃的男子不治身亡
事件回顧
陳偉與劉強(均系化名)是同住一個小區的好友,都40多歲了。2024年8月11日晚,他們和朋友在燒烤店聚餐飲酒后,陳偉租了一輛共享單車騎行回家,劉強坐在車籃中,陳偉更是單手騎車,另外一只手中還拿著東西。途中,單車突然側翻,劉強摔倒受傷,雖經全力救治,仍因顱腦損傷不幸離世。經交警部門認定,騎車的陳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而他也因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構成交通肇事罪,面臨法律的嚴懲。
(點擊觀看視頻)
共享單車的設計
從一開始就明確只為單人騎行服務
車籃僅能承載少量隨身物品
違規載人不僅會嚴重破壞車輛平衡
大幅增加側翻風險
更可怕的是
騎行過程中沒有任何安全防護措施
一旦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
不少網友表示:
馬路上看到過類似危險舉動,太危險了!
共享單車、共享電單車
“花式”載人十分危險
但卻屢禁不止
近日
四川珙縣街頭出現離奇一幕:
五人通過“疊羅漢”的方式
共騎在一輛共享電單車上
典型案例
5月22日晚,珙縣公安官方平臺接到網友舉報稱,珙縣巡場鎮有一輛共享電單車同時搭載了5個人,珙縣公安局立即開展調查。
網友拍攝的視頻截圖
經查,5月22日17時許,周某濤在巡場鎮金河大道附近掃碼駕駛了一輛共享電單車,同時搭載了朋友張某國、郭某杭、郝某鈴、王某鑫四人。
5人被警方依法行政處罰
5月25日晚,公安機關發布通報,五人為耍酷在公共場所違規騎行電瓶車的行為,已經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生命珍貴且僅有一次
別讓“下不為例”變成“追悔莫及”
再次提醒:
共享單車、共享電單車
只能單人騎行
不能“花式”載人
在騎行的同時
一定不能忽視交通安全
這些注意事項
請務必牢記
編 輯:江貞蓓
審 核:劉 柳
審 定:張文敏
來 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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