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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區)經信局(寧波不發):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5〕190號)要求,現組織開展我省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推薦和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申請要求
(一)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提出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2022年認定的第四批和復核通過的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提出復核申請,相關申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申請企業只需如實自主填報申請表,并按要求提供有關佐證材料,即可完成申請。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提供申請政策解讀培訓視頻和系統操作手冊。
(三)工信部和我廳均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專精特新申請業務。認定審核是采用“分段審核”“雙隨機(隨機抽取專家、即時隨機派發審核任務)”“盲審”等方式,確保公平公正。請企業謹防不良中介機構散播虛假信息、非法牟利。
(四)申請企業需符合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需按《辦法》附件4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
(五)為減輕企業申請負擔,企業無需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上年度國內細分市場占有率”證明、國內發明專利證書等佐證材料(涉及海外發明專利、集成電路設計布圖等其他I類知識產權的,仍需提供)。企業僅需如實說明市場占有率、填寫發明專利數量即可。工信部將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加大數據共享力度,專利數據將以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供的數據為準。
(六)為完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本年度暫不接收營業收入低于5000萬元企業的申請和復核。
(七)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于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在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填報。請各市、縣(市、區)經信局通知申請企業盡量6月3日前完成填報。線下與線上數據應保持一致,企業確認填報無誤后,從平臺下載企業申請書打印,封面“推薦時間”統一填“2025年6月25日”,推薦單位為“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用普通A3白紙雙面打印,騎馬釘單獨裝訂。
(八)企業有關財務數據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務請將會計師事務所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后的已賦碼電子原件,上傳至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如不一致將影響申請結果。
(九)請提醒會計師事務所將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兩項指標納入審計報告。
(十)工信部將引入數據提取、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分析工具,加強申請數據的分析比對和邏輯判斷,嚴格防范材料包裝和數據造假。如發現企業存在數據或材料造假,工信部將根據《辦法》取消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稱號,并禁止企業至少三年內再次申請。涉及騙取財政資金的,將向公安機關報案。涉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情況,將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
二、推薦要求
(一)各設區市經信局力爭完成目標任務,負責組織新申請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初核推薦和復核企業推薦工作,要擇優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或“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3),結合實際提出佐證材料要求。同步匯總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簡單更名申請(附件5)和申報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簡單更名申請(附件6)。
(二)各市、縣(市、區)經信局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加大對企業財務數據真實性、技術創新性的審核力度,確保申請書填報數據與佐證材料一致,提升推薦質量。要加大服務力度,組織力量為申請企業提供全覆蓋的免費咨詢輔導服務。
(三)對于已被認定為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不再推薦申請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于與工信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的企業,不予推薦;對于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推薦復核的,需說明原因。
(四)對于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的企業,不予推薦。
(五)考慮當前形勢,對本年度申請復核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不作要求。對新申請的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仍需滿足“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要求。
(六)各設區市經信局于2025年6月3日至6月15日集中開展初核推薦工作,期間可根據工作需要,聯系已完成申請企業補充上傳佐證材料,于2025年6月16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文件(一式1份)、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申請企業需加蓋公章,一式2份)及推薦匯總表(附件2,各設區市需加蓋公章,一式1份)、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3,申請企業需加蓋公章,一式2份)及推薦匯總表(附件4,各設區市需加蓋公章,一式1份),郵寄至:杭州市環城北路296號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郵編:310006),附件2、附件4、附件5、附件6的可編輯版發浙政釘13602097566。
三、注意事項
(一)根據往年情況,均有部分企業忘記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登錄賬號、密碼,建議申請企業提前登錄平臺確認。
(二)各設區市經信局應通過組織實地抽查、第三方數據驗證、財務報表對照等方式,確保數據真實性,且在企業申請書和企業復核申請書中的第十項“初核推薦”欄中對初核指標進行勾選。佐證材料紙質件由各設區市經信局妥善留存備查,無需報送我廳。
(三)工信部將按照《辦法》要求和審核流程,組織對各省份推薦企業進行審核并實地抽查,最終形成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在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前,原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依然有效;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后,原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自動失效, 以該名單內企業為準。
聯系人:
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 楊思寶,0571-85153236
省經信廳中小企業發展處 陳思羽,0571-87059133
申報咨詢電話(綜合指導服務員):
趙 鵬 15257138606
許文龍 15384006412
各市咨詢電話:
杭州市經信局 0571-85257088
溫州市經信局 0577-88968039
湖州市經信局 0572-2399917
嘉興市經信局 0573-83681926
紹興市經信局 0575-88267297
金華市經信局 0579-82469726
衢州市經信局 0570-8758856
舟山市經信局 0580-2281635
臺州市經信局 0576-88510737
麗水市經信局 0578-2095061
附件:
1.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
2.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
3.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
4.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
5.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簡單更名申請核實匯總表
6.申報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簡單更名申請核實匯總表
附件下載.pdf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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