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0年,一個美國人費盡周折才讓一位小腳婦人答應配合他拍張小腳的照片,當小腳的主人解開裹腳布時,沖出的臭味熏得他忍不住嘔吐起來。
三寸金蓮是只有中國才有的一種陋習,不知道是從什么時候興起的“浪潮”,自此成了許多朝代女性身上的標志特征。
那時候,因為近親結婚和醫療條件不發達的原因,嬰兒的夭折率本來就高,如果在嬰兒剛出生后就纏足的話,能存活的就更少了。
所以一般都是等到女兒長到三四歲身體扎實的時候開始纏足,從前沒有受過約束的腳突然被布條纏上那種感覺肯定是無法忍受的。
每次纏足都是一個女孩的逝去,因為纏足根本不是用布條一點點收緊,而是硬生生的把腳折進去,用布條緊緊的纏上。
有些時候,進行纏足的人為了圖方便,他們就會直接把小女孩的腳骨弄斷,然后用布條勒上,不管腳腫成什么樣子都不可能放開。
看著小姑娘哭的這么狠,大人們又何嘗不心痛,如果可以的話他們也不想讓孩子受這種罪,但全國上下都是這么做的,他們也只能跟著一起。
剛裹完腳之后幾乎人人都要經歷發燒這一步,如果能扛過去都算是幸運的,如果扛不過去,那只能自認倒霉,除了他們的家長之外,沒人會心疼他們的孩子。
這種行為殘酷無比,當父母的看著孩子受這樣的罪心中肯定是不忍的,但等到他們的兒子成婚時,如果未來的兒媳婦是個大腳他們也不會接受。
他們的心疼只存在于自己的孩子身上,對待別人家的孩子還是一樣的狠心,等到小姑娘從纏足初期的疼痛忍過去之后,她們就要重新學習走路。
這個過程比起嬰兒時期學走路更是艱難無比,小腳本來就走不穩,更不用說還伴隨著劇烈的疼痛了,當她們第一次用這雙腳站在地上的時候,他們便會感覺到割裂般的疼痛。
有時候還不等她們作何反應,人就已經摔在了地上,她們的腳仿佛踩在了刀刃上,痛的幾乎要暈過去。
這些痛苦放在那個年代是每個姑娘都必須要經歷的事情,不纏足的話她們就會被當成異類,將來連嫁都嫁不出去。
為了一雙小腳無數女子付出了血的代價,更有不少人把美好的生命斷送在上邊,她們沒辦法反抗,沒有人幫他們反抗。
纏腳的罪不是人能受的了的,當這條步出現在他們腳上的時候就意味著他們要過上鉆心蝕骨的生活了。
纏腳的女子起初上廁所的時候都需要其他人幫忙,什么尊嚴和臉面在這個時候也不敵纏足重要。
小時候是父母為她們纏足,即便是不理解為什么要這么做,但他們也沒有反抗的余地,等到長大后她們知道外界對于纏足的看法了,便會自己纏足,從這時候起,她們也成了那個狠心的人。
這雙小腳就是她們美貌的象征,誰的腳小誰就是俊俏的,同理大腳的人也就很難嫁出去,這個困擾了女性千百年的難題,終于在日后得到了解放。
當思想逐漸開明的時候,社會上廢除的第一項陋習就是纏足,從那時候起不準任何人再纏足,相反的,纏了足的人要“放足”。
纏足難,放足也難,有很多人已經適應了小腳的生活,她們必須依靠布條的纏繞走路,猛然放開,腳就好像沒有了借力的工具,連路都走不穩。
剛開始放足的時候他們會用醋泡腳,因為醋有腐蝕性,可以讓她們的腳骨變得更軟,不過泡腳時受到的疼痛也不是人們能夠忍耐的,她們都是強忍著完成的。
放足是件好事,但思想禁錮了千百年的人們也會感到難以接受,她們沒辦法接受自己引以為傲的小腳在這時候成了落后的象征,她們也無法忍受放足之后別人一樣的眼光。
因為她們的腳已經變形,而且還有了刺鼻的氣味,放足更像是人們思想的解放,因為從這時候起,新生活也跟著到來了。
信息來源:呂娜.纏放的歷史,扭曲的人生:《三寸金蓮》賞析[J]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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