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講一個揪心到窒息的真實故事。
海歸女碩士,獨居在家,卻被門外突然出現的陌生鄰居連捅十幾刀,直沖面門,她倒在自家門口,身上還插著兇器。
當母親趕到,女兒已血流滿地、氣息全無。
這一幕,不是電影,不是小說,是2024年6月9日,成都金牛區,一樁真實命案。
這場徹底的噩夢,是怎么發生的?快跟表姐一起看看吧。
01
事發于去年6月9號,在小雅自家門口。
她是位海歸碩士,喜歡跳舞,平時在家線上辦公,向來是外人口中“別人家的孩子”,更是母親唯一的驕傲,但一切都被兇手梁某某毀了個徹徹底底。
那天,小雅的母親外出辦事,家里只有她一人。
門外突然來了個陌生女人,一開始敲門,沒人應,她竟當場朝門口吐口水。
惡心又無禮,小雅拍照吐槽發給母親,母親火速聯系物業,請來了小區保安。
聞訊趕來的是一名65歲的保安,年紀雖大,卻難以有效保障業主安全。小雅隔著門,完全無法察覺門外的真實情況,她只知道:有人來了,她應該安全了。
于是她打開門,想質問那女人為什么要在家門口胡來。
可她萬萬沒想到,迎接她的,是一場有預謀的兇殺。
女人突然暴起,從隨身包里掏出一把水果刀,對著毫無防備的小雅,頭、臉、胸口連捅十多刀!
尖叫、血濺、撕扯……
而一旁的保安,全程目睹,卻無力阻止。
那天小雅穿著家居服,門口的血跡延伸到樓道盡頭。
當母親慌慌張張趕回來,看到的就是這幅場景——
女兒倒在血泊中,胸口還插著刀,已經沒有了呼吸。
27歲,保研進北外,留學歸來,原本在北京工作,卻因為想陪媽媽,辭職回成都,結果命喪自己門前。
她的媽媽哭著說:
“我不打碼她的照片,我只希望你們記住她,只要你們記住,她就不會白死。”
可真正讓人寒心的,不只是這場謀殺,而是之后的兩個字——精神病。
對!殺人者梁某某,事后被鑒定為精神病人。
一個提前備好刀具、專門找上門、反復襲擊的兇手,最終因為“精神病”三個字直接免刑事處罰?
你氣不氣?荒不荒唐?
那一刀一刀扎在小雅身上的,哪一刀是精神病發作,哪一刀又是法律漏洞?
而更荒謬的是,保安也毫發無損,甚至沒有一句公開回應。站在門口看著女孩被殺,什么都沒做,到底是“年老無力”,還是“職責不清”?
這不是我們對他的攻擊,而是我們對制度的質問。
保護業主的“保安”,只負責巡邏但不敢上前;鑒定兇手的“精神病報告”,只看行為卻不查動機。
這背后,真的只是一個瘋子的問題嗎?
這究竟是一起偶發命案,還是一場系統性的人禍?
別急,往下看,事情遠沒有結束。
02
整整三分鐘。
小雅在門口慘叫,鮮血直流,掙扎著逃回屋內,倒在玄關。
而門外那位“保安”——六十多歲的退休大爺,全程站在旁邊,眼睜睜看著,卻連報警都不是他打的。
網友炸了:
“這也叫保安?年齡這么大,他真能沖上去嗎?”
“我一個普通路人都忍不了,他能袖手旁觀?”
“為啥不喊?為啥不勸阻?難道他是傻的嗎?”
面對這樣慘烈的場面,難免讓人憤怒和質疑。
但現實不是黑白分明。
這位保安年齡已高,體力有限,薪水也低,面對兇猛暴力,他真的有能力承擔搏命的風險嗎?
不少人說,這樣的工資,誰敢拼命?
然而,保安這個崗位的本質,是為了守護社區安全,保護每一位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可現實卻是,許多小區聘請的保安年齡偏大,甚至臨時返聘,缺乏專業培訓和執法權,職責范圍模糊。
遇到緊急情況,他們能做的,僅僅是“看著、打電話”,無法真正有效干預。
更令人氣憤的是,事發后物業公司壓制監控,遲遲不公開,直到輿論壓力才被迫配合調查。
這樣的沉默和拖延,讓整個社區的安全保障顯得脆弱不堪。
我們并不期待老人去當英雄拼命,但制度必須給這份工作賦予更合理的保障和執行力。
我們質疑的,不是保安個人的勇氣,而是整個安保體系的缺失和失責。每一份物業費,都應該換來真正有效的安全防護,而不是“站著看著”。
否則,明天的悲劇只會不斷重演。保安的沉默,是整個社區安全系統的警鐘,更是對我們每個人的提醒。
03
2024年5月27日,王媽媽和她八十多歲的老母親一早就站到了法院門口。老人家身子骨不好,原本王媽媽是不打算告訴她這個日子的,可母親堅持來了。
她說:“我就想看看,殺了我外孫女的人,到底有沒有天收她。”小雅的父親早逝,王媽媽母女倆把她一手帶大,如今孩子死了,她們只想討一個說法,只想要一句公道的判決。
她們的要求并不過分,只有五個字:一命抵一命。然而讓人心寒的是,直到開庭前一天,梁某某和家人才象征性地露了個面。
所謂的“道歉”沒有絲毫誠意,反倒是一句令人作嘔的抱怨傳了出來:“就這點事,害我們有家不能回。”不是一句問候,不是一次登門,而是滿口委屈,好像不是他們的女兒殺了人,而是這世道欠了他們似的。
開庭當天,梁某某的表現更加讓人不安。她整個人表情平靜,說話有條理,面對法官的提問也毫不慌張,甚至不斷堅持自己是“正當防衛”。這樣的態度,與人們印象中神志不清、行為混亂的“精神病患者”完全不沾邊。
她不是瘋言瘋語,也沒有神情錯亂,而是冷靜、理智,甚至在某些時候表現得極為強勢。這樣的她,真的可以被稱作“精神病人”嗎?
更離譜的是,梁某某所謂“患有精神分裂”的結論,是在案發之后由她父母帶她去做精神鑒定得出的。沒有病史、沒有診斷記錄,王媽媽提出申請二次精神鑒定,卻被駁回。
對一個失去了女兒的母親來說,法律的這一拒絕,無疑是雪上加霜——她們連確認兇手精神狀態的權利都沒有了嗎?
鄰居們的說法倒是能拼湊出些許線索。
早在兩年前,梁某某就頻繁在小區敲門滋擾、辱罵鄰居,甚至在2023年8月與人發生沖突時辱罵前來的民警,遭到警告。
更令人不安的是,從那之后,她就開始隨身攜帶刀具,繼續在小區滋事。
既然她早已表現出如此多的異常行為,她的家人和社區在干什么?為什么沒有采取任何措施?為什么沒有強制就醫、及時干預,而要等到釀成慘劇后,才急吼吼去開個精神鑒定?
更令人疑惑的細節還有很多。案發當天,梁某某在行兇后自己也受了傷,但她沒有發瘋,沒有逃跑,而是冷靜地選擇去醫院處理傷口。
一個能意識到“我流血了,我需要就醫”的人,還能說她在那個當下完全喪失了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嗎?
王媽媽當時出門曾遇見她,主動詢問她是不是沒帶鑰匙,梁某某看了她一眼沒有說話。
如果她是真的精神病,為什么不當場動手?為什么后來面對保安時,還能冷靜說出“我站在這里犯法嗎”這類話?
如果她真瘋了,為什么專挑一個手無寸鐵的女孩子下手?如果她真瘋了,為什么不去捅家人、不去捅陌生男性、不去攻擊制服保安?為什么偏偏是小雅,那個最沒有防備、最柔弱的目標?
王媽媽甚至認為梁某某是有預謀的,她對小雅早有觀察和鎖定,只是在某天徹底爆發,借著所謂“精神病”的保護殼,把一條人命輕描淡寫地收割了。
而這正是許多人最憤怒、最難接受的一點。在我們的法律中,確實對精神病人有特殊保護條款。
比如,如果犯罪時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能力,可以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只是酌情從輕;又或者是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清醒的時候犯罪,也必須承擔全部刑事責任。但梁某某,到底是哪一種?
她有邏輯、有應變、有對策,案后還能爭辯正當防衛、主動就醫,這些行為都說明她至少在當時有相當的辨識能力。
如果這樣的她,也能以“精神病”為理由逃脫最嚴厲的法律制裁,那這對死者來說公平嗎?對正在生活中的每一個普通人來說,又意味著什么?
我們當然不是對真正的精神病人落井下石,而是要追問一句:當“精神病”成為犯罪者躲避刑罰的擋箭牌時,這張保護傘還能保護誰?
她在行兇那刻,是否清醒到可以對目標進行選擇、可以控制自己的行為?
她在面對后果時,又是否有能力處理傷情、籌劃應對?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精神病”三個字,就是她父母給她爭取來的免死金牌,而不是她真實精神狀況的判斷。
一條命沒了,換來的不是懺悔,不是正義,而是“我家不能回”的抱怨和“她有病”的免責。
這不是法律的寬容,而是道德的塌陷。如果連殺人者都能以一句“我病了”輕松脫身,那我們每一個正常人,到底該怎樣活得安心?
網友評價
momo:
有些人一張嘴就是“你神經病”,可一句話能毀掉別人半條命。不是所有人都能把情緒關在籠子里,有的人早就活成了一根彈簧,踩久了,總會彈起來。
momo:
精神病不是護身符,更不是免死金牌。別等到人死了,才想起來去醫院開證明。她行兇之前沒有病歷、沒有診斷、沒有記錄,出了事再補材料,就能說她“不清醒”?那我們是不是也能給所有罪犯來一張“精神不穩”的免責卡?
momo:
保安看出她不對勁,把她趕走了。可問題來了——他不是沒看出來問題,而是看出來了,卻只能“趕一趕”。她帶刀滋擾不是第一次了,保安只能驅離,社區裝聾作啞。問題早就擺在那兒了,可沒人真當回事,直到她捅了個大活人,才“哦,她是精神病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