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萊西市自然資源局公布兩宗地塊協議出讓計劃,涉及一宗行政處罰案。
萊西金山路北、體院路東地塊一面積5518.38㎡,地塊二4874.17㎡,均為文化活動用地,容積率均不低于0.3且不高于1.0,建筑密度均不高于30%,均出讓50年。
根據萊西市院行政裁定書【(2025)魯0285行審3號】、萊西市自然資源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西自罰字(2024)23號】及望城街道《關于望城街道金山東路北體院路東西兩側地塊地上建筑物作為土地協議出讓附加條件的申請》,對非法占用土地建筑物的處理意見,決定將以上地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共計3086.14平方米(其中地塊一1493.06平方米,地塊二1593.08平方米)作為附加條件在土地出讓的同時等價轉讓給受讓人,建筑物及其他設施轉讓價格以資產評估報告數額為準。
據悉,西自罰字〔2024〕23號顯示,2019年5月-2019年9月,城陽區友斌安裝工程部未經依法批準,擅自在萊西市望城街道辦事處胡家疃村南占用胡家疃土地3320平方米建房用于公共服務,該宗地1180平方米符合萊西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140平方米不符合萊西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除恢復原狀,沒收等處罰外,還罰款共計67640.00元。
另外,2025年4月30日,青島萊昌投資有限公司競得上述地塊西側兩宗文化活動用地,合計占地約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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