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市教育局官網5月30日消息,近日,廣州市教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體育局聯合印發《廣州市中小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推動公辦中小學、鼓勵民辦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符合開放條件的學校,其室外操場、球場、田徑場跑道場地可向公眾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實施辦法》規定,學校室外場地設施,如操場、球場、田徑場跑道等要先行開放,室內場館設施符合相應條件后開放。對于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場地,由各區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制定開放名錄。此外,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主要面向本校學生、學區內學生、學校周邊社區居民等。根據體育場館面積、適用范圍和開放服務承受能力,合理確定開放對象范圍、人數容量和時間時段。
至于收費標準,《實施規定》明確,學校體育場館根據不同對象可采取免費、優惠或有償開放方式。有償開放收費標準按《廣州市公共文化設施收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開放學校體育場館所得非稅收入(包括租金收入及學校自辦收入)扣除稅費后全額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依照《廣州市非稅收入管理辦法》執行。
《實施規定》強調,中小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服務人民群眾,落實公益普惠,根據不同對象采取免費、優惠或有償開放,不以營利為目的,探索中小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多元化的成本補償機制。
據微信公眾號“廣州教育”5月30日發布的解讀文章,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教育教學,學校是師生學習和生活的場所。學校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前提是必須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師生安全、學校安全不受影響,確保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和器材等安全可靠。廣州全市公辦中小學數量多、類型多,各有各的實際情況,并非所有學校都能滿足開放條件。經近期摸查:全市中小學約50.1%的學校不具備體育場館區域與學校教學區域相對獨立或隔離的開放條件,其中,約36.1%的學校無法經改造達到開放條件。
文章強調,“我們鼓勵學?!畱_盡開’,不具備開放條件的,積極創造條件在周末、寒暑假對社會開放,盡力滿足周邊市民百姓健身需求,促進健康中國建設?!?/p>
文章指出,近年來,廣州市持續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工作,開放學校數量逐步增加,但也存在學校滿足開放條件難、場地場館運營維護難、資源分布不均供給難、安全風險責任界定難等問題。結合工作實際,針對困難問題,市教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體育局研究修訂更科學完善的中小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實施辦法,旨在“十五運”來臨之際,回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促進全民健身事業的繁榮發展。
對于此項政策,廣州市體育局表示,市、區體育行政部門將視情適當安排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小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全市各級體育行政部門將盡快將學校體育場館開放信息、學校體育場館預約功能等相關便民服務功能納入“群體通”服務平臺,方便市民預約;將重點做好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使用的指導、培訓,最大限度發揮中小學校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的效能,為廣大市民提供更優質的體育健身體驗。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