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剛收到勝訴通知,第二天就被告知敗訴 —— 河南平橋區法院這出 “魔幻劇情”,把一起企業糾紛變成了全民關注的法治事件。
原告為 500 萬建設用地補償款打官司,結果兩天內收到兩份 “冰火兩重天” 的判決書,沒蓋章的支持訴求,蓋了章的直接駁回,任誰都得問一句:這法院判決咋跟翻書一樣快?
事情其實不復雜。原告律師 4 月 29 日通過法院短信鏈接,下載到一份沒蓋公章的判決書,里面判原告贏了部分訴求。沒想到第二天,律師又收到一份蓋了公章的判決,結果完全相反,直接駁回全部請求。更奇怪的是,兩份文書落款日期差了一個月,一份 3 月 27 日,一份 4 月 27 日,內容更是大相徑庭。
法院說這是 “工作人員疏忽誤發初稿”,主審法官也出來道歉,說第二份才是生效判決。但律師不干了,指出這種失誤已經害當事人吃了虧,不僅申請撤銷判決,還提起了上訴。現在案子還在審,但老百姓心里犯嘀咕:判決書從起草到蓋章,要經過那么多道程序,咋會隨隨便便把 “初稿” 發出去?再說了,初稿和終稿結果相反,日期還差一個月,這真的只是 “疏忽” 嗎?
有法律圈的人直接戳破:“說是初稿誤發,不如問問法院是不是早就準備了好幾套結果,等著看哪頭更‘劃算’?” 這話雖然刺耳,卻點出了大家的疑惑。公章是法院的臉,更是法律的招牌。今天說 “初稿有誤”,明天是不是要說 “終稿也錯了”?當法院的判決像橡皮泥一樣能隨意捏改,老百姓還能信啥?網友說得扎心:“這哪是打官司,分明是開盲盒,法院想怎么判就怎么判?”
這事為啥鬧得這么大?因為它碰到了法治社會的 “命根子”—— 司法公正的確定性和權威性。法律不是兒戲,判決書更不是草稿紙。如果法官能隨手寫出兩份相反的文書,如果 “疏忽” 能成為萬能擋箭牌,那損害的就不是一個案子的輸贏,而是所有人對法治的信任。想想看,今天你能誤發初稿,明天是不是就能 “誤判” 終稿?老百姓還敢走進法院大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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