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難民問題都是卡在英國政府喉管的一根刺 —— 除了各方利益集團發難民財,英國引以為豪的程序正義也為別有用心之人提供了操作空間:畢竟,難民的身世難以追溯,不少不符合庇護資格的人全憑一張嘴,也順利定居英國了。
然而就在最近,英國法庭指鹿為馬,對一起難民庇護申訴做出了讓人匪夷所思的裁決,瞬間激怒了全國:
“移民法庭裁定,聲音低沉腿毛濃厚的蘇丹難民是兒童,并表示身體特征并不能作為判斷年齡的有效依據”
據悉,這名尋求庇護的男子于2023年12月抵達英國,并向內政部官員申報出生日期為2007年9月20日 —— 這也就是說,他入境時申報的年齡為和16歲,屬于未成年人。
這名男子/男孩表示,自己的祖國蘇丹被戰火吞噬,他已經有三個朋友先后遭到綁架。為了活下去,他不得不只身一人來到英國尋求庇護。
據報,他庇護申請表上的照片是刮完胡子后拍的,所以乍一看的確年齡不算大。
申請遞交后,內政部工作人員和社工便前往難民中心處理這樁案子,但才看到男子/男孩的第一眼就傻了:除去濃密的毛發和低沉的嗓音,眼前的“男孩”還有滿臉胡茬,后移的發際線,“即使不做任何表情也清晰可見的抬頭紋”。
于是,工作組立即斷定他虛報年齡,并拒絕了他的庇護請求。對此,男子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訴。
從這里開始,移民及庇護法庭上級部門開始介入,事情就逐漸變得魔幻起來了:法庭工作組告知內政部和地方政府,雖然其他專業判斷認為申請人的實際年齡可能超過24歲,但由于過程缺乏透明度,其可靠性存疑,因此“無法給予這些判斷重要權重”。
這言下之意就是說,此人無論幾歲,都可以被“認為是”兒童,從而獲得有利的裁決;如果內政部不服,大可以一直鬼打墻耗下去。
最終,胳膊抗不過大腿的內政部和社工不得不自掏腰包打自己臉,又出具了一份報告,承認這名申請人是“兒童”。
高等法庭法官格瑪·洛克倫在裁決書中指出:"我們已充分意識到不應過度強調體貌特征的重要性。但即便審閱(照片資料)后,我們仍認定這些證據無法支持(內政部的)結論。我們不認同(該尋求庇護者)'面部特征極其成熟'的判斷。"
"照片清晰顯示,(申請人)當時并未蓄須,事實上根本看不出任何面部毛發。我們還注意到,隨'年齡評估自薦表'提交的申請人照片中,其面部同樣未見明顯毛發。"
"我們不認為手臂和腿部的濃密毛發是判斷年齡的有效指標。雖然我們承認其前額確有皺紋,但這些紋路既談不上'顯著'也稱不上'特別深刻'。因此,(當局)對其外貌特征的觀察記錄無助于本案裁決。"
"就我們的評估而言,申請人的外貌特征對整體判斷價值有限。我們不認為(尋求庇護者)的體貌特征能為答辯方'其實際年齡比申報年齡大8歲'的結論提供實質性支持。"
就這樣,這位專業評估“至少24歲”的“男孩”,成功通過了年齡審核。雖然法律并沒有在明面上偏向兒童,但在裁定過程中,兒童由于其脆弱性會獲得不少優先權。
對此,英國群眾表示無語:
“測年齡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測骨齡,他們(法庭)什么都知道,就是在裝傻?!?/p>
“與其參考這么多人的意見,還不如做個齒齡測試,結果應該很準的。”
“做出這個判決的人也應該被一起扔出這個國家?!?/p>
一名來自威爾士的老師還分享了她見證的真實案例:
“我教三年級(英國year 3對應的大約是7-8歲的孩子),我們班有個孩子一看起碼11歲了。校門口就有公交車,她媽媽還找我要錢去見律師。有意思的是,她的翻譯和我想法一致:這些人一旦拿到庇護,就會迅速離開威爾士前往倫敦。這種家庭可不止一家?!?/p>
無論如何,天災人禍帶來的流離失所,沒有人是贏家;但在如此不景氣的經濟環境下,把普通老百姓強行駕到圣母的位置,必然會引起眾怒...
消息來源:每日郵報,每日電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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