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中,法官寥寥數語,就讓原告跟自己的律師當庭干了起來。尤其是那句,“你們律師是下次再提賠償,再收筆代理費,再立個案......”,直接讓律師坐不住了,直接開懟法官,“你這樣說就不對了”。
經過一番的讓當事人和律師明確訴訟請求,最后成了法官讓當事人和律師“別打架”,把當事人和律師都徹底整懵了。
按照法官的職業操守和庭審規范, 法官庭審中言談舉止應保持客觀中立,語言應專業規范,避免煽動當事人和律師對立。可在一些法官的工作方式,甚至被當成了“殺手锏”的一招是,挑唆當事人跟自己律師的關系。有的法官對不對自己心思的律師,可以直接提示當事人換了律師,讓當事人沒有律師代理,或是找別的律師代理案件。
例如,有律師撰文稱,在某個執行案件的電話交流中,自己與執行法官發生了嘴角上的不愉快。執行法官掛了律師的電話,隨即給律師的當事人打了電話,明里暗里表達了對律師的不滿,甚至給當事人說:“你們律師應該沒處理過這些事,你們可以考慮換個更負責的人…”
雖然這招不符合法官的職業身份,但確實現實管用,對案件當事人及律師的殺傷力巨大的。幾乎所有的當事人,花錢請了律師代理案件,都是想著通過自己的律師做好跟法官之間的溝通工作的,讓通過律師總結和提出的自己的訴求主張,被法官采信。
可一旦出現了法官對律師明顯不滿的外在表現時,但凡作為當事人,都會考慮究竟聽從法官的意見,還是堅持信任自己的律師。一邊是掌握著案件裁判權的法官,一邊是只會講法條的律師,而律師與法官之間的不合已然成為定居,不能拿著自己的案件冒險、不能案件還沒審理就得罪了法官的當事人,絕大多數會放棄自己的律師。
據此,網上,很多律師都曾經撰文講述,自己是如何遭遇法官“背刺”的,可大多又是無可奈何,尤其是本地的律師。試想,有幾個幾乎是一輩子才打一次官司的當事人,能分得清法律行業內部的這些門道兒,肯拿著關系自己身家性命的案子來冒險得罪法官?
還是庭審直播的年代,網上曾經看到一段庭審直播的內容。視頻里,不知道法官的風格歷來如此,還是那天心情不好,反正是熊完了原告律師,又熊被告的律師,態度極不耐煩,言辭極不尊重。
例如,要求提交原告某個事實所依據的證據,一大堆材料律師正在翻找,法官就說,證據材料都不熟悉,怎么做的律師?被告還在查看原告移交質證的證據,法官就說,快點看,這么幾張紙,看不明白嗎?
某些法官或是司法人員看來,到了法庭上,就是要通過“訓斥”等情緒表達,才能讓當事人看出法官的權威,讓當事人打消對于律師的幻想。甚至直接說些“你怎么當律師的?”、“當事人,你怎么請這樣的律師?”等話語,讓當事人知道,這個案子律師說得不好使,法官才是案件走向及結果的決定者。
遭遇如此強悍的法官辦案作風,你會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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