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蔣尋收到了案件雙方當事人驅車400多公里送來的兩面錦旗。錦旗上沉甸甸的話語,既體現了法官的司法作風,更詮釋著當事人對法官工作的肯定。
簡要案情
這是一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原告起訴被告支付欠付的工程款81萬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3萬元;被告認為雙方簽訂的合同是清單包干,原告未按時完工,且有部分工程未施工完畢等情形,提起反訴要求原告返還多支付的工程款17萬余元。一審法院經審理后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81萬余元及利息,駁回被告反訴請求。后被告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仍堅持其一審反訴的觀點。
案件化解經過
本案二審審理過程中,經多次調解,最終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71萬元,原告向被告開具工程款發票,原告對此表示同意,但是對于該71萬元如何履行,雙方產生了爭議。原告在本案一審前申請了訴前財產保全,被告的兩個銀行賬戶被保全,被告需要用被保全賬戶中的款項進行支付,但是原告不同意在未拿到款項的情況下解除財產保全措施,被告亦不愿意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經查明,原告對被告銀行賬戶的查封為首封,不存在若直接扣劃款項可能存在損害其他債權人合法權益的情形,經征求雙方的意見,最終達成了由法院直接從銀行柜臺將被保全賬戶中的71萬元扣劃給原告的調解意見。后本院依法在雙方確認的款項履行期限之前,向銀行出具了扣劃裁定書等法律文書,直接將71萬元扣劃給原告,并當即辦理了對被告被保全銀行賬戶的解除保全措施。至此本案案結事了。
法官寄語
一面錦旗,承載著群眾對司法公正的認可;一句感謝,凝結著法官司法為民的初心。案件的審結不是最終目的,通過法官耐心細致地做好調解工作,既化解當事人的法結,又化解當事人的心結,實質性化解糾紛,最終實現案結事了,才是司法的最終追求。
供稿 | 市法院民五庭
編輯 | 王瑞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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