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甘肅蘭州警方大規模跨省傳喚“耽美”小說創作者,再次引發廣泛關注。6月1日,相關微博話題閱讀量破億。
6月1日,數位援助律師表示,前來求助的海棠作者均因涉嫌“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遭到蘭州警方立案偵查。此次,除蘭州市公安局外,其下轄多個單位亦參與了該案偵辦,已知有城關分局、蘭州新區公安局、森林分局、皋蘭縣局等。目前,向外界求助的涉案作者均處于偵查或審查起訴階段,尚未提起公訴。
海棠文學城,這個2015年建于臺灣的網絡平臺,以文藝之名構筑了一片女性向的隱秘創作空間。
在這里,耽美與R18內容構成獨特的文化符號,寫手們自稱 “太太”,將創作稱為“產糧”,用圈層化的話語體系維系著小眾亞文化生態。然而,這場看似與世無爭的文字狂歡,卻在2024年夏天卷入了現實的風暴。
2024年夏,安徽績溪警方以“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為由,將執法矛頭指向海棠文學城的創作者。這場行動的核心爭議,在于法律對 “淫穢物品”的界定與文學創作邊界的激烈碰撞。
女性向耽美作品中常見的情感描寫,在法律層面面臨復雜定性:露骨的文字是屬于“誨淫誨盜”的淫穢內容,還是具有人物塑造與情節架構的文學表達?
警方的執法邏輯聚焦于“感官刺激”,而創作者與讀者則強調作品的敘事性與情感價值。這種認知鴻溝,使得“淫穢”判定成為爭議焦點 —— 究竟是以語言尺度為標準,還是需考量作品的整體思想性?
在績溪的司法實踐中,“獲利金額”成為定罪量刑的關鍵指標:涉案金額25萬元以下者,若退贓可獲緩刑;頭部作者“云間”雖積極退贓,仍因金額較大被判4年6個月;未能退贓的“辭奺”則面臨5年6個月刑期。
這一判罰模式引發質疑:文學創作的價值是否應被單純的經濟收益量化?法律對“牟利”的認定,是否忽略了創作背后的情感驅動與亞文化生態?
而與績溪的辦案標準不同,此次卷入蘭州案的海棠作者,存在涉案金額偏低,甚至無個人經濟獲利的情形。
據目前掌握的10名海棠作者涉案情況,多人僅從海棠網站提現數百至數千元不等,有兩人為免費寫文,但均被蘭州當地采取了取保候審、逮捕等強制措施。
一位免費發文的作者向律師透露,辦案人員認為即便文章不收費,也為網站帶來了流量,屬于網站整體牟利行為的一部分,因此同樣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另一位僅有2個海棠幣打賞的作者也被移送檢察院。
法律界人士對此表示質疑,指出刑法上“牟利”的定義應為個人實際獲利,而非間接帶來的流量。此外,對于“淫穢物品”的界定也存在爭議,文學創作與法律禁止的“淫穢物品”之間的界限模糊且充滿爭議。
這場風暴無情地席卷了許多年輕女性,其中包括在校大學生或剛畢業的年輕人。一位985高校在讀女大學生在收到研究生擬錄取通知后不久,便在學校被警察帶走。她詳細敘述了當時的屈辱與恐懼,最終雖然保住了本科學歷,但研究生資格被取消,并被強制遣送回家。
另一位作者“似錦的似錦”在接到蘭州警方通知后,為了節省開支選擇了更為便宜的凌晨航班前往蘭州。她最初投身寫作,僅僅是源于熱愛,希望能為經濟拮據的家庭分擔壓力。然而,當那些無人問津的文字累計點擊量達到三十多萬次,賬戶里那四千多元稿費也隨之成為了指控她犯罪的證據時,她感到整個世界仿佛在晴天里瞬間結冰。
面對這些年輕女性創作者的集體困境,“西緒福斯的刑辯”團隊決定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涉案作者及其家屬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支持,包括法律咨詢、程序指引以及在符合條件下的刑事辯護代理服務。
有輿論擔心,上述海棠作者社會危害性較低、無處罰必要性,若被科以重刑,恐“給社會帶來巨大不穩定性”。亦有諸多網友質疑,為什么“寫小黃書比強奸判得還重”?
倘若連這點墨水中流淌的悲歡都要被粗暴碾碎,那么沉默的大多數,又能向何處尋覓公正的曙光?難道非要等到看客都淪為劇中人,才驚覺今日的麻木早已埋下危機?
這場風波的本質,從來不是一群女大學生的個體悲劇,而是籠罩在創作自由之上的冰層。若不正視冰層下的裂痕,不驅散執法隨意性帶來的寒意,類似的故事只會換個名目,在時代的角落里反復上演——畢竟,當文字的溫度抵不過泉力的冰冷,當創作的微光總被監管的陰影吞噬,沒有人能成為真正的看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